区委教育工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巡察统一部署,区委第十轮巡察第二巡察组于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区委教育工委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虚心接受、认真吸纳反馈意见,从严从实、积极主动、扎扎实实抓好整改落实。各项整改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后续整改工作正扎实有序推进。
(一)深入查摆问题,主动领责。
(二)认真制订方案,逐一明责。对照巡察问题,
(三)加强组织领导,突出主责。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教育工委成立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教育工委书记、教育局局长胡可东同志任组长,教育局其他班子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区委教育工委委员张克林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整改工作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全力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逐项督促整改到位。
(四)坚持立行立改,主动担责。对照整改方案,教育工委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分类分项研究细化整改措施,逐条盯紧抓实。办公室负责对各科室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由专人负责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同时总结经验,举一反三,不断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标本兼治,长效管理,坚决防止同类问题反弹,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效。
目前,反馈的5个方面19项60个问题,整改到位的43个,正在推进的17个,制定出台14项措施。通过整改,全区教育系统党的组织建设更加规范,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夯实,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取得新的成效。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区委教育工委按照巡察整改方案认真落实整改措施,扎实推进问题整改。截至目前,已经有43个问题整改完成。
1.关于“教育工委未将相关重要论述纳入中心组学习范围,未组织深入学习研讨,有的党员干部对相关内容掌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制定《2020年连云区委教育工委基层党组织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设置16个主题、20个学习篇目,定期组织班子学习,重点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今年以来,区委教育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共进行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专题的4次学习。召开区委教育工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邀请市委党校专家做“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辅导等。
2.关于“弹性离校(延时服务)项目推进缓慢,正式实施较晚”问题的整改。
出台《连云区中小学“弹性离校”工作实施方案》,完成我区课后服务成本调研,城区5个学校2019年11月已开展“弹性离校”。
3.关于“有的教师变相要求学生参加延时服务,违背自愿原则,学生家长对此有意见”问题的整改。
召开会议,加强政策宣传学习,进一步提高认识,让全体教职工认同此项惠民政策,提升老百姓对教育的满意度。城区各小学出台学校实施方案,完成调研报告。凡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小学生,由学生家长依照学校相关规定自愿提出申请,经过班级和学校审核,并向主管教育部门报备后,可延时离校。
4.关于“乱摊派、收费不规范等问题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5.关于“回应群众关切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2020年4月,制定《连云区教育局信访事项办理工作规范》(连区教〔2020〕29号),进一步明确市12345在线服务平台案件处理流程、阳光信访连云港平台案件处理流程,第一时间办理和及时回复,妥善处理后续事务,确保信访投诉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复。2019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满意率100%,2020年办理政协提案14件(其中主办12件、协办2件),目前正在根据时限要求有序办理中。截至5月15日,我局2020年共接到群众来访等信访事项281件,办结率100%,其中阳光信访平台信访件办理满意率100%,12345在线服务平台办件满意率96.3%。
6.关于“将本应提交教育工委会议研究的人事调整、违纪党员处理等重要事项交由党政联席会研究”问题的整改。
规范工委会议参会人员和表决程序,确保工委会议记录的规范和具体举措的落实,将工委会议与班子会议的会议记录分类保管。
7.关于“部分‘三重一大’事项(主要是大额资金使用)未经集体研究决定”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相关制度,规范相关议事程序,严格界定和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并召开局班子会议或教育工委会研究决定,确保每个程序每个环节都严格落实到位。今年以来,所有“三重一大”事项全部经集体研究决定。
8.关于“召开教育工委会议、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工作时,有时未进行充分讨论”问题的整改。
教育工委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发扬党内民主,营造民主讨论的良好氛围,确保民主集中制执行到位。
9.关于“教育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对相关内容学习次数较少”问题的整改。
制定《2020年连云区委教育工委基层党组织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设置关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基本精神、基本内容、基本要求的专题学习,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专题学习,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经济工作的专题学习,关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专题学习等16个主题,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二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列为学习篇目。今年以来,区委教育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共进行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专题的4次学习,召开区委教育工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1次,专题学习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10.关于“有的党员抓理论学习主动性不强,存在应付思想”问题的整改。
制定《关于认真组织开展2019—2020年度基层党员冬训工作的意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扎实开展党员冬训;印发《2020年连云区委教育工委基层党组织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引导学校党组织常态开展党员理论学习活动;落实区委相关工作要求,明确工委、学校两级领导班子年内至少每人撰写1篇理论学习文章,并列入年度考核指标;通过教育系统党建群,定期通报“学习强国”平台学习推广情况,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学习自觉性和主动性。
11.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还需进一步加强”问题的整改。
在2019年党建工作考核中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召开工委班子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及学校党建工作;每季度下发《学校党组织党建工作提示单》,落实意识形态相关工作;完成2020年第一季度意识形态工作总结,并将网络意识形态和舆情研判工作情况及时报送区委宣传部;邀请市委党校专家为工委班子、教育局机关科室负责人以及各学校校长、书记、副书记,幼教支部书记、各幼儿园园长,做“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辅导等。
12.关于“意识形态领域阵地管理还不够严”问题的整改。
2020年4月,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全系统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相关工作要求的通知》(连区教〔2020〕7号),进一步明确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要求;同时,修改完善2020年中小学党组织意识形态履责手册,指导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开展;另外,每季度开展一次全区教育系统意识形态风险点排查,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13.关于“违规设置机构并配备干部”问题的整改。
明确电教中心、关工委办公室等违规设置机构由相关人员负责有关工作,不设科室中层。依据区教育局三定方案,今年以来,区教育局机关无新增股级干部任职。
14.关于“混编混岗现象比较严重”问题的整改。
依据区教育局三定方案,今年以来,区教育局机关无新增股级干部任职。对综治办、团委、基教科等相关科室人员工作职责进行调整优化,人员进行内部整合,在不增加人员总量的基础上提高机关运转效率。
15.关于“干部选拔任用部分程序缺失”问题的整改。
局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科室负责人认真学习区委组织部新修订的《连云区各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五个环节流程图》,明确各环节工作要求。自5月11日起,启动全区中小学中层以上干部调研工作,做好校级干部民主测评、后备干部民主推荐(会议推荐、谈话推荐)等,为暑期干部调整交流提供参考。
16.关于“讨论干部任免会议相关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局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科室负责人认真学习区委组织部新修订的《连云区各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五个环节流程图》,明确各环节工作要求。目前正在进行干部调研工作。2020年干部任免工作还未进行。
17.关于“任职前公示环节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局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科室负责人认真学习区委组织部新修订的《连云区各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五个环节流程图》,明确各环节工作要求。目前正在进行干部调研工作。2020年干部任免工作还未进行。
18.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实材料缺失”问题的整改。
局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科室负责人认真学习区委组织部新修订的《连云区各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五个环节流程图》,明确各环节工作要求。目前正在进行干部调研工作。2020年干部任免工作还未进行。
19.关于“党员教育管理抓得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
2020年4月28日召开全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会议,邀请市委党校王洋教授、区纪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组长汪玲为全体党务干部作专题讲座。将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有关要求在《2020年度党的建设工作要点》、《2020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中予以明确。下一步将加强党员教育过程管理,配合派驻纪检组工作,对违反党纪政纪及师德有关规定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20.关于“党的政治生活中存在一些不规范、不到位现象”问题的整改。
2月底对区委教育工委、区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予以调整。将严格规范党的政治生活纳入《2020年全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要点》、《连云区教育系统2020年度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要求各校刚性执行相关规定,规范做好基层组织各项工作。
21.关于“对发展党员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2019年12月,根据区委组织部要求,在学校上报的基础上研究确定2020年党员发展计划6人。注重优化发展党员质量,优先从中层以上骨干教师中选拔推荐发展入党。
22.关于“对于社会关注度较高的违规有偿补课问题,主要依赖签责任状、组织集体承诺、选树先进典型等手段,对违规补课行为查处力度偏弱,对于相关信访件的查处主要委托学校进行,教育工委跟踪督查不到位,有时存在走过场现象”问题的整改。
4月底、5月上旬,先后召开2020年度全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和教育工作会议,将师德师风建设情况纳入教育工作目标考核和党建工作目标考核指标体系,对师德师风问题反映多、单位或个人受党政纪处理的,不予考核优秀或推荐表彰。加大教育系统违规违纪教师惩处力度。对各类信访渠道反映教师师德失范、违反教学规范等行为,及时按《连云区教育局信访事项办理工作规范》(连区教〔2020〕29号)进行调查,一经查实,严肃处理。2019年12月以来,1名教师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名教师受行政记过处分。2020年5月,对家长反映连云中学体育教师体罚学生问题,经查实后,在全区予以通报批评。
23.关于“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招生考试办公室(招办)和勤工办的车辆由局办公室统一管理,车辆使用、维修等记录缺失,加油卡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规范下属单位车辆管理,统一调度,严禁私自出车;严格执行出车登记制度,及时登记出车记录单,驾驶员填报行驶里程和目的地,用车人签字确认;车辆维修填报维修申请单,记录维修项目和预算金额,做到定点维修;规范加油卡使用管理,自2019年11月起,实行一人一卡,每次加油及时登记加油升数和里程表数,与出车记录相单对应。
24.关于“违规发放退休人员活动费”问题的整改。
区教育局2017年开始,已按财政局的要求,对退休教师每年每人200元的活动费停止发放现金,要求退休人员自行组织活动,凭活动发票报销。2020年严格按财政要求执行,退休人员活动费只能按每年每人200元的标准用于组织活动,不得发放给个人。
25.关于“为提供赛事服务的教师违规发放补贴”问题的整改。
区教育局于
26.关于“违规发放集体活动纪念品”问题的整改。
区教育局于
27.关于“对婚丧嫁娶事宜审核把关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2020年4月,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全系统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相关工作要求的通知》(连区教〔2020〕7号),进一步规范党员教师婚丧喜庆事宜,各学校幼儿园党员、教师向所在党委、总支(支部)履行事前申报、事后报告程序;各学校幼儿园主要负责人向区委教育工委进行申报和报告;教育局机关工作人员向机关党总支进行申报和报告。对婚丧喜庆事宜一律根据“五个一律不准”的要求进行审核,今年以来全区教育系统共报告婚丧喜庆1件,未发现违规操办的现象。
28.关于“未按照要求成立由主要领导亲自负责的中小学基建工作领导小组或相关领导机构,中小学基建领域廉政风险防控责任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问题的整改。
成立工委主要领导亲自负责的中小学基建工作领导小组。对学校自行采购项目招标流程等方面每年进行至少2次全面检查;每年对学校总务后勤人员进行廉政教育至少2次,重点在项目招标前和施工期间对关键人员做好廉政教育。在基建项目注重过程管理,细化工程量和造价控制等措施,严格按已制定的《关于规范连云区教育系统项目招投标及建设程序的通知》文件执行。
29.关于“对部分金额较小的学校自行采购项目,区教育局日常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制定《关于规范连云区教育系统项目招投标及建设程序的通知》,要求各校(园)采用邀请招标的,拟被邀请单位名单要经校务会研究通过,保证公平公正,出具承诺书,并报基建总务科备案,加强区教育局对学校自行采购工程的监管。
30.关于“未按规定在教育网站上公示工程项目信息”问题的整改。
根据《关于规范连云区教育系统项目招投标及建设程序的通知》要求,对所有学校自行采购10万元以上的项目,审批流程结束,报局办公室在区教育局网站上发布公告。
31.关于“少数基建工程招投标不够规范,存在拆分同类维修工程以规避招标现象”问题的整改。
制定《关于规范连云区教育系统项目招投标及建设程序的通知》,按文件要求各校(园)年初编制年度工程维修计划,并严格执行,同类工程在年度计划内不得重复采购,杜绝恶意拆分工程规避公开采购现象,发现拆分工程不予审批。
32.关于“少数基建工程招投标不够规范,存在相关金额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的违规行为”问题的整改。
制定《关于规范连云区教育系统项目招投标及建设程序的通知》,按文件要求各校(园)严禁擅自变更或增加工程,确实需要变更的,必须首先核算工程变更对造价的影响是否超过10%,并委托监理设计单位审核把关。如果超过合同采购金额10%则不予变更,确实要变更的要报政府采购中心重新审批。
33.关于“对各学校财务日常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2020年4月已对全区中小学三公两费情况进行抽查,严格控制学校招待费、公务用车以及出国费等项开支,同时要求教师培训费支出要达标。
34.关于“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不严格,部分采购行为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关于明确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工作的通知》(连区财〔2019〕118号)的通知要求,所有采购行为都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程序。
35.关于“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有漏洞”问题的整改。
规范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对现有的固定资产进行登记造册。今后所有经政府采购程序购买的固定资产及时登记。
36.关于“挪用专项资金”问题的整改。
区教育局于
37.关于“发票报销时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
区教育局于
38.关于“违规报销专家住宿费”问题的整改。
区教育局于
39.关于“往来款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2020年1—3月已对各往来款进行清查,现已分清确实存在的债权债务和已无法收回或无法支付的死账。
40.关于“申报事业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时存在虚报现象”问题的整改。
2015年度事业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虚报部分款项应退款9333元,实际退款6624元,未退款2709元(退休7人1944元,调出连云区2人477元,死亡1人288元)。
41.关于“超范围发放礼品,教育工会每年春节搞活动在单独设置奖品的基础上,普发一份大礼包”问题的整改。
已在后来的活动中整改、落实。
42.关于“违规发放退休人员慰问金”问题的整改。
相关款项已于
43.关于“购置参赛服装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相关人员已全部退回超出标准的款项。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1.关于“在工作实践中,存在贯彻落实不到位现象”问题的整改。
出台《连云区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按照步骤有序实施。精心设计方案,做好每个学期的开学检查工作,特别是教学管理情况。完成《连云区2019——2020学年度第二学期中小学开学简报》。将德育课程教师专业培训纳入2020年教师培训计划,将德育课程专业教师1人纳入2020年教师公开招聘计划。下一步将做好德育课程专业教师招聘补充及培训工作。
2.关于“对于校园安全隐患整改工作重视不够,推进缓慢”问题的整改。
成立全区校园和校车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区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有力有序推进。制定并出台《连云区校园和校车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对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消防安全、治安防控、校车及交通安全等学校安全重点领域排查整治。区教育局联合公安、消防、市场监督等部门,组织开展了对全区94所教育机构全覆盖拉网式检查,尤其是深挖细查实验室危化品、消防、校车等重点领域存在的安全隐患,切实筑牢全区学校安全防线。截
由于部分学校、幼儿园建筑物消防设施及手续不完善,存在的消防隐患尚未全部完成整改。下一步,计划尽快依法完善1998年之后新建的5个学校的土地手续,按现行消防规范进行设计改造;1998年之前建成的校舍,因当时规范标准没有明确消防专项验收要求,待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消防建设改造标准后,区教育局结合具体情况进行整改。
3.关于“优秀教师与优质生源外流现象持续存在”问题的整改。
开展学生信息摸底调研,为研制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做准备。完成2019年度名特优教师奖励资金发放工作,发放人员15人,发放金额15.8万元。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优秀教师激励保障机制,营造重视人才、留住人才的好氛围。
4.关于“教师队伍能力素质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
完成2020年教师公开招聘工作计划拟定,计划招聘中小学在编教师25人。完成2020年教师培训计划制定工作,年度将开展区级培训项目83个。8所学校参与连云港市“四有好教师”团队申报建设工作。下一步,将落实好教师招聘补充、培养培训等各项工作,整体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5.关于“各学段均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问题的整改。
加快小区配套园建设,盘点区域学前教育可利用资源,改扩建成幼儿园。2020年将新办5所小区配套园,改扩建2所幼儿园,新增学位1800个左右,基本解决入园难问题。目前,已有2所小区配套园投入使用,其他园所建设工作按计划推进。完善《连云区小学视导方案》《连云区初中视导方案》,进行初中衔接教学视导和九年级毕业班工作专项视导。建立教研员联系点制度,每位教研员定点联系2—3所学校,定期到联系校进行课堂教学情况调研。制定并实施《连云区小学教学过程监控与教学质量评估实施方案》,召开了小学、初中教育质量分析会议。推进大港中专与区内企业合作办学,扩大招生规模。目前大港中等专业学校正积极推进航海现代化实训基地建设和省优质特色学校创建工作。2020年5月,通过“省优质特色学校”创建材料评审,6月前,将接受省评估院专家现场验收。
下一步,一是实施集团化办学引进优秀教师团队;二是开展骨干教师跨校竞聘交流工作;三是完成制定海滨中学《2019-2020 年度教学质量提升行动方案》;四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推动学校多样、特色发展,积极开展引企入校工作,逐步推进职业教育的专业群建设工作。
6.关于“理论学习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制定《2020年连云区委教育工委基层党组织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理论学习有相对固定的时间、有学习计划、有学习记录和有学习笔记,并注重理论学习与教育工作实际结合。下一步印发《连云区教育系统2020 年度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要点》,开展好“从抗疫大考看制度优势”演讲比赛、“点赞中国之治•讲述身边小康”基层理论讲演等活动,不断促进学习与实践结合,提升理论学习成效。
7.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还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在《2020年连云区委教育工委基层党组织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中,专门设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专题学习。印发《关于2019年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通报》。下一步拟印发全区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履责纪实手册,进一步推动责任制落实。
8.关于“机关借用教师现象严重”问题的整改。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加强机构编制保障的通知》(连区编〔2019〕40号),挂牌成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从机关现有借用人员中调剂补充该科室所需工作人员,减少从基层学校借用人员数量。调配2名机关借用人员至区创建办、区未成年人指导分中心工作。下一步,将对机关科室职能和人员配备作进一步整合优化,逐步化解机关借用教师问题。
9.关于“机关人员存在超编现象”问题的整改。
根据区委编委《会议纪要》“关于连云区党政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编制调整事项”精神,于2019年底撤销了事业单位连云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4个事业编制收回区编制部门管理。调配2名机关借用人员至区创建办、区未成年人指导分中心工作。下一步,将对机关科室职能和人员配备作进一步整合优化,逐步化解机关人员超编问题。
10.关于“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将实施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作为2020年区委教育工委书记牵头落实的书记项目加以推进。每个学校党组织负责人牵头拟定一个2020年度“书记项目”。将党建和教育工作目标考核相结合,出台《2020年度连云区教育系统基层党建考核工作办法》。下一步,将通过定期开展全员培训,加强党务干部业务指导等举措,提升党务工作者履职水平。
11.关于“对预备党员转正过程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
2020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已确定,将按程序规范落实党员预审、党员转正等发展党员各环节工作。
12.关于“有的校长工作动力不足、担当精神不够、缺乏干事创业精气神,有的主动要求退出领导岗位或到‘清闲部门’任职”问题的整改。
从2018年度教师奖励性补贴发放总额中按10%提取统筹,综合2018年度各校(园)目标考核等次及学校规模,制定一定的考核系数,对所有校级干部发放学校班子成员考核奖励,奖励额度2.55—3万元。自5月11日起启动中层以上干部队伍建设调研,为暑期干部调整交流提供参考。下一步,将通过加强校长专项培训、加大校长表彰奖励力度,探索实施校长职级制改革等举措,增强校长队伍工作活力。
13.关于“部分教师获评高级职称之前,一门心思评职称旦获评高级职称以后,工作上没动力,业务上没追求,得过且过”问题的整改。
结合前期征求意见情况,调整完善《连云区教师岗位档内晋升工作实施方案》,将教学工作量、课堂教学业绩、教育教学科研成果等纳入量化指标。目前正在进行第二轮征求意见。落实优秀教育人才考核奖励机制,激发教师队伍工作活力,完成2019年度连云区教育系统名特优教师奖励资金发放工作,发放人员15人,发放金额15.8万元。
14.关于“有的教师工作责任心不强,让学生家长代为批改作业;有的教师对学生反映的教学方面存在问题,态度冷漠”问题的整改。
已建立师德问题自查自纠机制。在强化学校日常监督管理的基础上,加强教研部门教学视导力度,严格教师教学规范,建立师德负面清单。
15.关于“对本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研究得比较少,推进过程中重部署轻督查,特别是对关键岗位的廉政风险防范力度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财审科、基建科等关键部门制定完善系列文件,进一步加大廉政风险防范力度。工委制定落实党员干部廉政约谈制度,对科室负责人年度谈话提醒不少于两次,每年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不少于两次。常态化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各学校、幼儿园定期向区委教育工委报送《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登记表》。下一步一方面组织好“对标对表、知责明责”党纪党规网上测试活动,继续加强廉洁教育;另一方面认真做好日常提醒谈话,定期排查廉政风险点。
16.关于“警示教育成效不明显,未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问题的整改。
加大教育系统违规违纪教师惩处力度。对各类信访渠道反映教师师德失范、违反教学规范等行为,及时按程序进行调查处理,一经查实,严肃处理。2019年12月以来,1名教师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名教师受行政记过处分。2020年5月,对家长反映连云中学体育教师体罚学生问题,经查实后,在校内予以通报批评。
17.关于“部分党员干部“一岗双责”意识不强,片面认为抓好业务工作即可,党风廉政建设是党务干部的事情”问题的整改。
廉政约谈实行分级负责、分层谈话制度。区委教育工委主要领导负责教育局班子成员廉政约谈;区教育局班子成员负责联系点学校、幼儿园主要负责人及局机关分管部门廉政约谈;学校、幼儿园主要负责人负责本单位班子成员廉政约谈;学校、幼儿园班子成员负责分管部门廉政约谈。下一步拟就廉政约谈情况进行检查。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下一步,区委教育工委将继续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问题的落实,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建设强富美高新连云提供坚强的组织和纪律保证。
(一)抓好思想建设。持之以恒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开展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培训,建立新思想学习长效机制。用好党员干部自学、集中学习研讨、班子成员和支部书记讲党课等有效学习方式,依托中心组学习、“学习强国”“新思想·一起学”等平台,引导推动新思想学习融入日常经常。在理论联系实际上下功夫,不断提高理论学习的效果,自觉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二)夯实“两个责任”。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整体工作部署,研究具体落实措施,坚决防止弱化、虚化。坚持将党组织书记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情况,作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切实做到明责、履责、尽责。严格执纪问责,积极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严惩腐败高压态势。
(三)做好后续整改。在前期整改的基础上,对区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逐项再梳理再落实,做到抓整改落实的力度不减、标准不降,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还没有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销号;对前期已经整改的,适时组织开展整改“回头看”,确保整改成效落到实处。以巡察整改促进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育人环境,加快推动全区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四)完善长效机制。加强制度建设,以制度管人。对前期整改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严格督促执行,将制度建设的成果体现在工作改进的方方面面。对需要进一步完善或者新制定的制度,要体现契合实际和注重预防的原则,重点解决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的问题。通过制度建设,进一步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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