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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内部学习制度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20/10/23 11:22:11

为深入推进学习型纪委建设,保证机关学习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不断提高机关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能力,营造崇尚学习、善于研究、学以致用的良好风气和工作氛围,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内容

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 党章党规党纪、宪法法律法规。《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党内法规;《宪法》《监察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

3. 文件精神要求。中央和省、市、区委以及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的相关文件、会议、领导讲话精神等。

4. 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省纪委监委“1+N”制度体系,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审理、巡视巡察、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等业务知识。

5. 其他相关知识。法律、经济、政治、文化、历史、管理等与纪检监察工作密切相关的知识。

二、学习方式和时间安排

1. 党员干部自学。每名机关党员干部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明确个人学习目标,制定个人学习计划,认真阅读与业务相关的书籍, 每年至少撰写1篇心得体会文章。

2. 中心组集中学习。区纪委常委会以上率下,发挥带头作用,中心组每月至少学习1次,及时传达学习最新理论成果;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定期深入基层开展四不两直调研,形成调研报告。

3. 党支部集中学习。建立机关集中学习制度,即每月10日为支部学习日,每月25日为业务学习日,每次集中学习不少于半天,提前通知学习主题。一般情况下确定一个发言人,参会人员围绕发言人的发言内容开展学习讨论,也可组织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如邀请专家、领导、业务骨干进行授课,开展集体走访调研,委领导上党课,组织观看电教片等。

4. 培训分享课堂。坚持一人培训,全员受益,外出培训学习人员要全面掌握培训内容,并把所学知识在部门内部、系统工作会议上传达,实现共同学习提升。

5. 业务互学课堂。每年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委机关各室(中心)主任要围绕业务开展1次专题讲座。

6. 实战演练课堂。采取岗位练兵、以案代训、跟班学习、挂职锻炼等多种形式,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的执纪执法能力。

三、纪律要求

1. 建立考勤登记制度,集中学习一般不得缺席、不得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参加学习的,履行请假手续。

2. 明确专人负责学习记录,每位机关工作人员要积极参加学习活动,按照要求完成学习任务。

3. 端正学习态度,每位机关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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