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公告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经区委研究决定,区委成立三个巡察组以市县区联动形式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根据有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区委管理的其他干部以及下一级主要负责人,相关重点岗位干部(含已离退休、已调离)在营商环境建设方面的问题,重点是相关违纪违法问题。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一、巡察时间
2021年12月14日至2022年1月21日,巡察组受理信访截止日期为2022年1月21日。
二、任务分工
区委第一巡察组负责巡察区经发局党组和连云生态环境局党组;区委第二巡察组负责巡察区商务局党组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区委第三巡察组负责巡察区行政审批局党组。
三、巡察内容
围绕国家、省、市、区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大决策部署,聚焦营商环境建设重点单位、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开展专项巡察。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着力发现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政策落地、优化服务等方面突出问题,督促压实责任、推动政策落地、推进问题解决,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四、反映渠道
区委第一巡察组值班电话:0518—80328209(工作日接听时间8:30—12:00,14:00—17:30),另外单独设置接收短信手机,手机号码为13861424292,邮政地址:连云区金海路3号705室,邮政编码:222042,电子邮箱lyqwdsxcz@163.com。
区委第二巡察组值班电话:0518—80328206(工作日接听时8:30—12:00,14:00—17:30),另外单独设置接收短信手机,手机号码为18896626551,邮政地址:连云区金海路3号707-1室,邮政编码:222042,电子邮箱:lyqwxcez@163.com。
区委第三巡察组值班电话:0518—82331596(工作日接听时间8:30—12:00,14:00—17:30),另外单独设置接收短信手机,手机号码为13861424297;邮政地址:连云区金海路3号707-2室,邮编:222042;电子信箱: lyqwdxcez@163.com。
特此公告
中共连云区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