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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住建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22/12/13 17:29:53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5月6日至6月28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住建局党组进行了巡察。7月28日,巡察组向区住建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对于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区住建局党组高度重视、态度端正、照单全收,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区住建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指导,逐项逐条研究问题清单、分解整改任务、研究整改措施。结合区住建局工作实际,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和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切实加强对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强化整改责任。一是明确责任分工。对照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逐条进行责任分解,逐个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制定巡察整改方案。二是全面落实整改。根据区委巡察组要求,由主要领导亲自抓、牵头领导具体抓、责任单位抓落实,逐一对照检查,逐一明确目标,逐一落实责任,逐一建立台账,逐一整改落实,逐一对账销号,做到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松手,切实将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

(三)立足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深化成果运用,举一反三,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持之以恒长期抓,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让整改成为促进工作发展、促进干部作风转变、促进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过程,努力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整改落实情况

1. 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与城乡建设领域的重要指示精神不够自觉主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梳理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城市建设与发展、安全生产等重要指示精神,并于9月26日开展专题学习,同时通过区住建局工作群转发,提高干部职工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重要指示的领会和掌握。(2)开展“迎接党的二十大”、“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知识答题。(3)坚持逢会必学,8月12日学习省委工作会议、市委十三届四中全会、区委十一届三次全会,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讲话精神,9月8日学习贯彻落实马书记调研重要讲话精神,10月16日组织集中收收看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2. 关于学习传达上级重要会议精神不全面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认真开展自我批评。8月30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深刻反思、认真剖析、严肃检讨。(2)持续加强理论学习。及时学习省委工作会议、市委十三届四中全会、区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等重要会议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讲话精神,按计划分别于8月12日、9月20日、9月26日、10月16日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3)组织各支部广泛开展省委工作会议、市委十三届四中全会、区委十一届三次全会专题学习讨论。

3. 关于理论学习存在形式化现象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创建《连云住建》专刊,设立编委会,设置住建工作动态及他山之石板块,传达行业动态、最新政策和成功经验等。(2)局机关党委与港口集团机关第九党支部开展“红色匠心”党建共建,深化推进“党建引领+建筑工地”工作模式。(3)9月28日开展“迎接党的二十大”知识答题,10月16日组织全体人员收收看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10月20日召开党的二十大专题研讨交流会。

4. 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针对性不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加强理论武装,2022年6月24日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部署意识形态相关工作,2022年9月26日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网络意识形态斗争相关精神,部署网络意识形态相关工作。(2)6月开展意识形态风险点排查,制定整改措施,并总结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3)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纳入目标责任状,作为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述职述廉重要内容。

5. 关于涉及住建领域舆情呈多发态势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通过12345、群众接访、阳光信访等渠道,及时受理、回复问题群众诉求,自7月28日以来,妥善处理12345及信访等1480件。(2)区住建局内部成立工作专班,由局主要领导牵头,分管质安监、房产领导任组长,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一体推进问题楼盘化解工作。(3)草拟问题楼盘区领导包案化解方案,全力推动问题楼盘化解。

6. 关于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抓的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严格督促各在建工地落实应检尽检区域核酸检测、外地来连人员登记、查验两码等相关防控要求。(2)成立督查组,每周不定期组织疫情防控专项检查。(3)对疫情防控落实不到位的工地下发停工整改要求,确保疫情防控全面到位。

7.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区住建局因值班电话无人接被市纪委通报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在全局范围内通报相关情况,并组织全局人员再次深入认真学习《关于实行领导常态化值班制度的通知》(连区委办通〔2021〕9号)等文件,多次强调值班制度,进一步明确值班要求。(2)落实落细值班工作,除按照每日1名班子成员带班、1名工作人员值班的要求,排定值班表,明确值班要求,负责住建局对外服务电话(82310479)接外,疫情防控期间,保障对外服务电话(81888267)24小时畅通。节假日及重要节点,实行三级带班。(3)加强值班督查考核,建立值班登记台账,值班人员按照规定做好信息登记、交接班等工作。办公室对值班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对违反值班制度的情况进行通报,确保值班工作落到实处。

8. 关于桃园港务局宿舍物业用房改建工程、胜利路改造工程未按要求报连云区政府投资建设资金审核中心进行预结算审核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2021年10月12日,桃园港务局宿舍物业用房改建工程已按相关规定进行了招标控制价审核,由区政府投资建设资金审核中心审定。(2)正在督促胜利路改造工程完善审计手续。

9. 关于香樟行道树更换项目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监管职责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要求今后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监管职责,杜绝再次出现上述问题。(2)详细研究合同内容,科学制定合同细则,严格执行相关条款,确保监管执行到位。

10. 关于施工合同签订环节不规范不严谨现象较为普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在合同签订增加合法性审查环节,由法规科对合同内容、计价方式、付款安排等内容详细检查,强化内部控制。(2)严把盖章环节,严禁对无签字时间、经手人空缺的合同盖章。

11. 关于公车管理粗放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严格执行连云区车辆管理规定,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区住建局车辆管理制度》。(2)执行相关管理规定,对油卡进行专人管理,车辆维修、保养进行申请、审批手续。

12. 关于公房管理存在疏漏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对所有房屋进行全面梳理,对租期过长房屋租期结束后重新公开招租,加快落实闲置房对外招租工作,盘活固定资产。(2)制定《区住建局国有不动产出租管理办法》,严格加强房屋租赁管理,严控租赁期限,原则上所有的房屋租赁期不超过3年。

13. 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制定并印发《连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连区建组〔2022〕16号),明确固定资产的计价范围、增减变动及日常管理相关规定,推动固定资产管理不断完善。(2)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将电动三轮洒水车计入房屋征收中心固定资产,将一体化设备录入企业固定资产。

14. 关于个别民生实事项目推进缓慢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西小山公园入口处山体整治工程调整入口方向,避免用地问题对工程推进的影响,已完成工程招标,合同已签订,施工单位进场施工。(2)加快实施民生实事项目,对现在建民生实事项目进度详细梳理,将各项工作纳入目标考核管理体系,做到“项目有负责,结果有考核”。

15. 关于对物管行业指导监督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组织召开全区物业管理会议,区主要领导亲自部署物业管理工作。(2)积极主动对接市级部门,推动《连云港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草案)》、《连云港市物业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等文件出台,进一步源头规范物业企业入驻、对不履责物业企业纳入“黑榜”进行惩戒。(3)督促各乡街指导各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实现业主自治。(4)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结合创文和疫情防控等工作,不定期赴物管小区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物业管理企业做好服务。

16. 关于信访问题化解力度不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多次参与区委组织的问题楼盘专题会办会,多措并举联合区信访局等部门积极化解信访矛盾,草拟问题楼盘区领导包案化解方案,正在多方面征求意见。(2)结合12345、阳光信访平台、业主来电来信等渠道,倾民众呼声,及时化解涉问题楼盘、物业管理、农民工工资等信访矛盾,自7月28日以来,妥善处置12345平台1434件、阳光信访46件。(3)针对物业管理信访突出问题,积极主动对接市级部门,推动《连云港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草案)》、《连云港市物业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等文件出台,进一步源头规范物业企业入驻、对不履责物业企业纳入“黑榜”进行惩戒;指导督促各乡街按照《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等要求,做好物业管理指导、监督、协助等工作。针对恒泰悦珑府重点信访问题,采取申请“保交楼”专项资金推动复工复产。

17. 关于多头检查、以罚代管等现象仍未杜绝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启动城建、安监、质监、清欠联合执法,避免多头检查。(2)创建建筑工地监管工作群,制定检查计划,提前加强沟通,实现“综合查一次”。

18. 关于存在服务态度差现象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要求进一步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意识。(2)在全局范围内积极开展“转作风、提效能、树形象”活动,全面加强作风建设。

19. 关于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使用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自7月28日以来,持续共登录177次,严格落实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使用要求。(2)加强内容维护,及时更新数据,强化建筑施工许可证监管,及时更新数据,行政许可24条和行政处罚7条。

20. 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的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细化清单内容,修订2022年度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结合住建实际,将招投标、苗木采购、车辆管理等事项纳入其中。(2)压紧压实责任,将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内部考核体系,(3)加强检查考核,对照责任清单任务,已于2022年10月17日提醒领导班子执行情况。

21. 关于以案说法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不定期通过工作群转发违纪违法相关案例,以案说法,加强教育,用好身边事、警醒身边人。(2)组织观看《莫以贪腐赌未来》《红岩家书》《做“四有”新时代革命军人》 等警示教育片及纪录教育片,参观抗日山及刘少奇纪念馆等红色教育基地,开展中秋节前廉政教育谈话,逢会必谈、逢节必谈廉政,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22. 关于廉政风险防范不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通过全面查找、重点分析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环节中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共梳理廉政风险点77条,客观分析评估风险等级,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要求,认真制定防范措施。(2)针对风险突出的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环节,加强内部管理,做到有计划、有审核、有验收。

23. 关于日常监督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多样化开展廉政教育。不定期通过工作群开展警示教育案例学习,每月组织召开中心组学习会,组织《莫以贪腐赌未来》《红岩家书》《做“四有”新时代革命军人》等警示教育片及纪录教育片,组织参观抗日山及刘少奇纪念馆教育基地,设立廉政文化墙,不断深化“清廉”机关建设。(2)中秋节前开展主要领导对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单位)廉政谈话,谈话内容兼顾工作问题与思想问题。(3)结合清廉单元建设试点工作,落实廉洁制度,开展廉洁活动,厚植廉洁文化,抓好廉洁重点工作。

24. 关于下属企业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支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已责令责任人于2022年8月4日将购买内衣费用175.22元返还至公司账户。(2)启动企业剥离工作,2022年9月8日、9月26日、10月16日多次召开党组会研究企业改制方案,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将下属企业并入江苏连云新城开发有限公司。

25. 关于个人借款及提取备用金手续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进一步规范企业财务管理,港盛拆迁公司已重新制定并严格落实备用金、现金管理制度。(2)梳理数额大、时间长借款,并全部归还。(3)严格备用金提取及个人借款手续,坚决杜绝不规范借款行为,守好财务审批每一道流程。

26. 关于报销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加强财务人员履职教育。通过谈心谈话、履职提醒等方式,提高财务工作人员工作责任心,强化“一把手”财经意识,切实把好“审核关”和“支出关”。(2)加强财务档案管理。对经费支出随附的依据严格对照整理,对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金额逐一核实,确保事由与凭证一致,支出与票据相符,保证事由明、账目清、手续全。(3)加强财务人员选配。对城建监察大队等报账人员进行调整,规范财务人员报销手续。

27. 关于公积金调整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2019年度调整公积金涉及8人,共计6097元,已于2019年10月15日退还至连云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28. 关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普遍存在超标准报销餐费现象,绿化管理处超标准报销住宿费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进一步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务接待工作的通知》(连区委办〔2022〕62号)和《连云区财政局关于调整区级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连区财〔2016〕42号)规定,明确工作餐及住宿标准。(2)对超标准报销餐费住宿费人员责令退回。

29. 关于政府采购批准的内容,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改动较大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进一步组织学习《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关于明确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2)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计划审批流程,采购计划制定提高前瞻性,多方论证,科学制定,确保符合实际工程需要。无特殊情况不得变更,如有变更,必须完善变更手续。

30. 关于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现象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严肃批评教育相关责任人员,对政府采购相关程序及规定进一步提醒,并要求严格遵守。(2)已责令保险公司进行整改,完善政府采购相关手续。(3)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严格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

31. 关于提供给巡察组的汇报材料存在抄袭现象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2)加强监督,强化责任担当意识。

32. 关于北固山生态公园多次把印有内部敏感信息的纸张作为普通打印纸使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认真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涉密敏感文件保密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保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加强保密教育,要求所有人员高度重视涉及内部敏感信息的内容,严禁通过互联网传播、随意放置使用等。(2)仔细排查相关文件,对涉及敏感信息的纸张进行严格保管,若无需存档则及时销毁。

33. 关于对住建局下属单位公职人员依规履职情况监督不够深入,未督促局党组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整改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准确分析判断区住建局的政治生态,深入分析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现状,通过日常提醒和制发提醒函、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有针对性督促区住建局党组严格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推动纠治倾向性、苗头性问题。(2)积极履行监督专责,定期开展纪法教育、廉政约谈,不定期组织走访摸排,对监督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一律严肃查处。

34. 关于对住建领域市政管理、房屋征收等专业法规政策研究不够透彻,监督未能做到精准发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积极主动学习、熟悉住建系统相关业务知识,深入了解行业特点、风险风险点,在日常监督中紧扣重点人员、关键环节,做到有的放矢。

35. 关于对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制定“三会一课”计划表,及时召开党员大会及支委会,党组会必谈党建工作,定期开展支部书记上党课活动。(2)2022年7月26日召开区住建局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大会,部署下半年党建工作。(3)2022年9月28日前完成各支部换届工作,选优配强党务工作者。

36. 关于书记扛起党建责任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2022年8月12日,召开上半年支部工作汇报会;2022年9月26日,召开党组会酝酿各支部新一届委员会候选人,将党建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2)对机关工委部署安排的重点工作,严格抓好督导落实。(3)调整党建引领住建工作领导小组(连区建组〔2022〕30号),由党员科室负责人担任成员,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37. 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统筹性前瞻性不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梳理全局干部基本情况,选优配强支部党务工作者。(2)充实业务科室人员力量,新招录公务员1人、名校优生2人,综合所学专业、工作需要等统筹分配到业务科室。(3)强化思想教育,组织“转作风、提效能、树形象”活动,引导干部队伍加强党性修养,转变工作作风;组织慰问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聆一线人员意见建议,开展6次慰问活动,提升工作积极性。

38. 关于干部管理监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加强廉政教育,扎实开展清廉单元建设,通过工作群组织警示教育案例学习,组织观看《莫以贪腐赌未来》《红岩家书》《做“四有”新时代革命军人》等警示教育片及纪录教育片,组织参观抗日山及刘少奇纪念馆等红色教育基地。(2)强化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各单位督促检查,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主体责任,严肃工作纪律。(3)开展风险点排查,2022年6月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进行风险排查,共梳理廉政风险点77条、意识形态风险点4条,确定风险等级,制定防范措施。(4)落实谈心谈话,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开展廉政提醒。

39. 关于2021年12月成立区住建局党建引领住建工作领导小组,安排1名民主党派人员担任副组长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调整区住建局党建引领住建工作领导小组(连区建组〔2022〕30号)。(2)机关党委及各支部均建立清查整治专班,开展党务工作清查,规范党务工作。

40. 关于未能严格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党总支(支部)换届工作,局党组会研究党总支(支部)换届人选记录缺失,1个下属支部未按要求换届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安排专人指导各支部换届工作,通过党建工作群、专题培训会讲解选举换届流程,确保各支部换届工作规范有序。(2)区住建局机关党委严格履行换届程序,经区级机关工委批准,已于2022年7月27日召开第一届委员会选举,下属支部换届工作均已于9月份完成。

41. 关于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相关制度执行过程中议事界限不清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修订《连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议制度》,增加局长办公会会议类别和主要内容。(2)明确局长办公会与党组会议事范围,严格区分局长办公会与党组会议题。

42. 关于局党组未按照相关要求定期分析本单位政治生态状况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通过工作群组织警示教育案例学习,组织观看《莫以贪腐赌未来》《红岩家书》《做“四有”新时代革命军人》 等警示教育片及纪录教育片,组织参观抗日山及刘少奇纪念馆等红色教育基地,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43. 关于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严格制订计划,要求各支部按照工作要求报送“三会一课”召开时间计划表。(2)及时督促各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加强检查落实情况。

44. 关于班子成员未按照双重组织生活要求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已调整班子成员支部联系点制度(连区建组〔2022〕22号,加强领导干部与各支部之间的联系。(2)班子成员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参与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大会等活动。

45. 关于2020年、2021年《基层党组织工作纪实手册》记录不完整,缺项较多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做好台账整理,对于党组织工作专人专本记录,明确专人对党建工作记录及台账资料仔细梳理,确保记录到位、保管到位。(2)将谈心谈话、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纳入考核内容。

46. 关于学习强国参与度不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制定“学习强国”红黑榜(连区建组〔2022〕21号),奖优罚劣,表扬积极参与的学习强国之星,通报批评参与率低的同志。(2)加强学习提醒,不定期强调学习强国每日学习,保证每日活跃度保持在90%以上。

47. 关于学习教育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加强党员教育,通过支部会议、工作群发布学习材料,组织观看《莫以贪腐赌未来》《红岩家书》《做“四有”新时代革命军人》 等警示教育片及纪录教育片,组织参观抗日山及刘少奇纪念馆等红色教育基地。(2)开展“迎接党的二十大”、“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知识答题。(3)结合清廉单元建设试点工作,落实廉洁制度,开展廉洁活动,厚植廉洁文化,抓好廉洁重点工作。

48. 关于上一轮巡察反馈部分问题未整改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认真对照上轮巡察反馈问题,再次梳理整改情况,确保整改到位。(2)调整党建引领住建工作领导小组,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综合考核方案,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3)已于2022年8月30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查摆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红脸、出汗、扯袖”的效果。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下一步,区住建局党组将继续严格对照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切实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更上一层楼。

(一)坚持不懈,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对已整改到位的问题,抓好深化巩固,适时组织“回头看”,切实提升巡察整改成效;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紧盯不放,常抓不懈,对账销号,确保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

(二)巩固提升,着力构建长效机制。通过此次巡察整改,补漏短板不足,总结经验做法,从健全制度、规范流程、落实责任、加强监管等方面探索研究解决思路和有效路径,坚持完善为主、标本兼治,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把整改落实与提升工作能力有机衔接。

(三)成果转化,助力城乡建设发展。加强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和转化,以巡察整改促发展提升,把巡察整改落实作为推动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重要契机,不断开创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8-82310479;邮政信箱:连云港市连云区连云新城广州路88号616室;电子邮箱:lyqcsjs@163.com。

 

 

中共连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2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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