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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司法局党组关于区委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23/4/25 17:05:53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8月18日至10月11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司法局进行了巡察。11月8日,巡察组向区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对于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全面推进整改工作落实落细。

(一)强化组织领导,凝聚整改共识。局党组切实担负主体责任,将做好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第一时间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部署会,明确整改要求,切实把全局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和问题整改要求上来。

(二)细化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局党组专门研究、剖析检查,分析原因,制定了《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细化分解40项具体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具体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实现挂图作战、对账销号。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整改实效。局党组根据责任分工,牵头抓好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对拟定的整改方案,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对整改进度滞后的,及时进行提醒督促,对短期内难以解决的,定期实施问效跟踪,确保巡察整改任务按期完成。

二、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未能结合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系统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

一是建立连云区司法局党组中心组常态化学习机制,制定《区司法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重点学习研讨习近平法治思想,目前已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完成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及2020—2022三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等内容的学习。二是召开党组会,推动“一规划、两方案”落实,结合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研究2023年法治建设重点任务。由局党组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宪法》、《民法典》,召开专题讲座2次。三是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召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传达学习上级重要会议精神,已传达学习6次。

2.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视程度仍需进一步提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

对2022年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情况进行倒查,形成情况报告,系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记录不规范,邀请列席的其他班子成员(非党组成员)未记录。巡察整改后,所有党组会召开记录参会、列席人员均规范记录,完整记录学习交流发言情况。2022年12月,局党组取全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汇报,对全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制情况进行督查。2023年1月,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组织学习上级关于意识形态的文件通知,针对全年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研讨部署,制定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意识形态工作任务落实推进表。将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班子成员2023年述职述廉报告、民主生活会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

建立4人信息宣传工作专班,定期通报全局投稿上稿情况,提升对外宣传水平。树立工作典型,2名同志被评为连云区最美政法干警。

4.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

组织全体班子成员对“三重一大”制度进行学习研讨,结合工作实际,对《区司法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重新进行修订。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巡察整改以来,所有“三重一大”事项均上会研究,均邀请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列席。

5.关于“议事规则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

对议而不决事项进行倒查,形成情况报告。明确党组会、班子会召开的相关要求,严格按照会议性质、内容召开相应会议,规范参会人员范围。巡察整改以来,未出现班子会代替党组会现象。

6.关于“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

成立区司法局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牵头负责整改工作落实。明确由分管副局长、办公室主任和连云公证处主任三人负责上轮审计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关于一笔应收款长期挂账问题,与相关单位加强沟通协调,明确解决方案,2022年12月,经函告、现场协商等环节,连云公证处一笔应收款已追回,款项于2023年1月份到账。关于未按规定发放事业人员工资问题,已对接区相关部门,核实事业人员工资发放标准和明细,将应发少发的金额补发到位。

7.关于“协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取得明显成效。

对全区行政败诉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形成调研报告,获区领导批示。将《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纳入区政府常务会学法内容,提升区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对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视程度。下一步,将开展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征集,并将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内容,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应征尽征。

8.关于“公职律师配备工作推进较慢”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取得明显成效。

2022年10月,中共连云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向各党政机关发放《关于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的提示函》,并督促、指导各单位成立、申报公职律师机构。截止2023年1月,31家党政机关中,已有21家成立公职律师机构,覆盖率68%,剩余机关单位已经进行申报,等待省司法厅审批。符合配备条件的10个党政机关已经配备9家,尚有1家正在协调申请当中。

9.关于“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

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明确优化营商环境的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并及时调整党组分工,建立工作专班。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责,研究梳理出10个方面重点任务,推进开展工作。召开优化营商环境专题部署会议,推动全局了解落实营商环境工作任务。

10.关于“优质服务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

建立《连云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管理考核制度》,在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公布举报电话,设置投诉信箱,畅通监督渠道。组织区、街二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窗口人员开展业务培训2次,提升业务水平。

11.关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督查不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组成包含执法监督人员和政府法律顾问在内的6人小组,抽取相关10家单位进行行政执法监督,通过取工作汇报、查看相关台账资料、召开座谈会、抽查行政执法案卷等方式开展工作。2022年11月30日,对执法不规范单位发出《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2023年,连云区司法局将继续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进行行政执法专项督查,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

12.关于“社区矫正对象教育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

进一步加强对矫正对象矫正教育,巡察整改以来,已对新入矫对象开展3轮入矫宣告,开展入矫谈话13人,明确矫正对象思想汇报、集中教育、社区服务等内容;对在矫对象开展3轮集中教育,定期通报矫正对象人机分离、不假外出等违反规定情况,矫正对象遵规守纪意识不断加强。安排社矫科一名专职社工,每日通过信息化系统进行定位巡查,对违规人员进行教育提醒。

13.关于“对社区矫正对象管理要求不一致,靠前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

2023年1月,组织召开全区社区矫正工作会议,会上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江苏省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统一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要求,明确司法所长和社工的责任分工;局领导对司法所长进行谈话提醒,督促落实工作责任。

14.关于“对强化司法所建设重视程度不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取得明显成效。

印发《区司法局领导班子包片联系司法所工作安排》的通知,截至目前,已赴司法所开展调研5人次,配齐配全照相机、笔记本电脑、执法记录仪等装备。

15.关于“未能统筹司法所基础工作和创新工作”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取得明显成效。

2023年1月,组织司法所长集中学习《国家司法所建设规范》内容,并对学习情况现场测评,7名司法所长全部过关。开展“五型”司法所创建研讨会,提升规范化建设水平。

16.关于“司法所所长队伍建设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取得初步成效。

已沟通协调组织部、编办,2023年新招录2名法律专业、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公务员,充实到司法所长队伍,解决部分基层司法所没有专职行政人员的问题,招录人员预计于2023年6月到位。鼓励司法所长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提升能力水平。

17.关于“抓基层党建工作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

贯彻落实司法局党组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增加1名党员政法干警专职负责党建,2022年12月份,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取全年司法行政系统党建工作情况,形成会议记录。开展2022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局党组成员到律所支部督导调研工作3次。

18.关于“党总支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

2022年9月29日、9月30日开展区司法行政系统4个党支部、党总支的换届选举,明确党总支委员的责任分工。充分发挥党总支作用,开展“学习二十大 奋进新征程”、党员冬训等主题党日活动。

19.关于“党建基础工作抓得不紧”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

加强党建队伍建设,安排1名党员政法干警充实到办公室,专门负责党建基础工作。党总支对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查,形成检查通报;对党组织会议记录不规范情况进行“回头看”,组织各支部党建人员专题培训会议,有效解决发展党员、会议记录不规范等现象。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排定“三会一课”学习计划,为每名党员配备学习笔记本,规范学习记录。开展“学习二十大 奋进新征程”、党员冬训等主题党日活动,提升党员教育成效。

20.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重视程度不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取得初步成效。

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中共连云区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开展基层党建、意识形态、廉政教育等专题会议3次。传达警示教育案例1次,开展廉政谈话2轮,谈话21人,做到局党组成员、中层干部人人谈、全覆盖。下一步,区司法局将召开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大会等会议。

2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重制定轻执行”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

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全区司法行政系统2023年度全面治党责任清单》,明确重点任务、责任人员和工作时限,在全局范围内进行公开,组织局领导班子对全面从严治党清单内容进行学习贯彻,加强一岗双责履职履责,做好档案收集、确保工作“留痕”。

22.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完善”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取得明显成效。

2022年12月,组织社矫、公证、基层、律管等4个条线开展廉政风险分析研判会议,梳理排查存在的风险隐患。贯彻落实《连云区司法局执法执勤车辆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科室申请、办公室审核、分管领导审批的三级制度,严格规范执法执勤用车使用范围,2023年1月进行自查核查,并形成整改报告。根据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要求,通过微信群推送廉政教育案例3轮,签订廉政责任书,开展“学习二十大 廉洁谱新篇”答题活动。对拟提拔任用的人员,由局党组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并安排专人做好记录。规范文件制定流程和发文内容,整改相关不规范发文,对2021年制定的《司法局廉政约谈制度》进行废止。下一步,司法局将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教育大会,对新任职、调整人员开展廉洁谈话。

23.关于“形式主义问题较为突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

加强对村居法律顾问的督导考核,要求村居法律顾问每月不少于8小时服务内容,区司法局通过“掌上12348”对村居法律顾问服务打卡情况开展线上核查、现场检查,对不履行职责的村居法律顾问进行更换、撤销。

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检查考核,建立村居上报,街道调委会初审,区相关单位联审的工作模式,2022年12月召开一次联审会,因疫情影响,召开一次微信视频会。区司法局定期对调解案件卷宗进行抽检,确保调解案件真实性和规范性。

24.关于“提供材料有造假现象”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

对出现造假内容的单位进行情况通报,对提供材料、上报材料人员由局党组成员进行谈话提醒,明确工作纪律。进一步加强上报内容的审核把关、落实责任追究。

25.关于“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现象”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

2023年1月,党组专题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央八项规定》《江苏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务接待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经整改,对违反公务出行、工会规定等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进行核查,形成情况报告,相关费用已退回。明确凡是涉“三重一大”事项的均需“三重一大”会议研究,邀请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列席,会后报派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

26.关于“厉行节约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

2023年1月,党组专题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央八项规定》,对相关问题已经整改。

27.关于“干部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取得初步成效。

加强干部招录、培养、锻炼,将新进人员放到岗位上锻炼,组织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参加司法行政系统网上学习,网络培训50学时。下一步,拟举办全区司法行政干警素质能力提升班,提升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对新招录、新调整的干部,落实教育培训、谈心谈话制度,优化服务能力,提振精神状态。

28.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的相关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取得明显成效。

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调整和规范全区各单位中层干部干部选拔任用意见》,高度重视选人用人工作,将选人用人工作纳入年终述职的重要组成部分。严格按照程序要求留存台账资料,严格督促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下一步,区司法局将继续树立鲜明用人导向,规范选人用人程序,确保下次干部调整依法依规。

29.关于“干部培养机制运转不够顺畅”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取得初步成效

加强干部培养的统筹谋划,加强干部的双向交流。今年上半年,拟对部分干部进行轮岗交流。

30.关于“律所党支部书记重业务、轻党建现象十分突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

明确“党管”责任,局党总支与各党支部签订责任状。选优配强律所党支部书记,经换届选举,选出3名责任心强、能力素质高的支部书记,更换率75%。组织对党支部书记的培训,明确党建责任,提升党支部书记抓党务的能力。

31.关于“在律师队伍中发展党员工作力度不大”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取得明显成效。

注重把优秀青年律师、骨干律师吸收入党,鼓励青年律师入党,巡察整改以来,新转入2名律师党员,下一步,区司法局将继续对接两新组织,督促律所鼓励优秀律师入党。

32.关于“律师监督管理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取得明显成效。

组织党员律师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2023年1月,对律师行业廉政风险点进行排查。督促律所党支部落实监督管理责任,2022年12月6日,局党组成员赴江苏宏浩骏兴律师事务所联合党支部,开展律师廉政风险教育。下一步,将督促律所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落实廉政教育,加强廉建设。

33.关于“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现象较多”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

组织全局对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学习,明确政府采购范围、金额和程序流程等相关标准要求。督促连云公证处落实政府采购规定。巡察整改以来,所有需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的均执行到位。

34.关于“财务制度不完善”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取得明显成效。

2023年1月,局党组组织学习《江苏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明确在今后的工会经费使用中,严禁超限额使用现金。下一步,对超限额使用情况进行倒查,对不符合规定的情况进行退回。

35.关于“报销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

对接区财政部门,明确报销审批程序及管理要求,严格执行日常办公用品采购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由专人对办公用品、固定资产进行登记管理。

36.关于“公务接待标准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

2023年1月,党组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务接待工作的通知》,建立内部公务接待审批制度,明确由办公室牵头,督促各条线严格落实公务接待和工作餐要求,加强审核把关,对不符合规范的公务接待和超标工作餐,一律退回。

37.关于“日常监督的方式方法不多、推进不够有力,发现问题能力有待提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到位

一是结合区司法局工作实际情况,采用参加党组会议、专项检查、督促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列席民主生活会、信访举报等多种方式,通过全覆盖、高质量监督检查,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度。截至目前,列席区司法局党组会议2次,民主生活会2次,提出整改意见1条。二是围绕权、钱、人、物等关键环节,开展廉政风险重点排查,紧盯关键人群,靶向出击、动态监管,筑牢重点岗位人员的廉洁意识,开展谈话提醒2人次。

38.关于“对司法行政有关政策、法律法规不够熟悉精通。没有结合司法局特点,重点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的延伸监督”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取得明显成效

一季度我组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江苏省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江苏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国家司法所建设规范》等法律法规学习,进一步提高对司法业务知识的认识和理解。同时对司法局近五年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摸底调研,为后续开展专项资金监管提供支持。

39.关于“对基层司法所的监督力度不够大”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取得初步成效

监督区司法局印发《区司法局领导班子包片联系司法所工作安排》;督促区司法局招聘专业人才,强化基层司法所队伍建设;开展《国家司法所建设规范》内容学习,了解基层司法所建设规范。下一步我组将联合区司法局到各基层司法所开展监督检查。

40.关于“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取得明显成效。

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组织领导班子及下级“一把手”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高度重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根据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全面治党责任清单。召开会议,对律师管理、公证、社矫、基层条线风险隐患进行分析研判。将对下级“一把手”监督情况纳入2023年度述职述廉述法重点内容。下一步将召开司法行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持续落实对下级“一把手”任职谈话制度,对任职人员进行任职谈话。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继续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坚决克服“过关”思想,对存在的问题紧盯不放,做到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持续整改。

(二)进一步抓好整改落实,提升整改质效。聚焦存在问题,对标整改清单,认真审视整改工作中的短板弱项、薄弱环节,做到挂图作战、对账销号、闭环整改。对存在的抓全面从严治党、抓基层党建、抓队伍建设、抓廉政建设等长期性问题,要研究具体措施,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取得成效。

(三)进一步抓好机制建设,确保长效长治。坚决抓好党风廉政责任制,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定期开展廉政教育,不断加强廉洁管理。要持续做好廉政风险排查,不断规范财务报销、公务接待、公车管理等制度程序,持之以恒抓好制度建设,做到制度管人、制度管事,巩固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8-80515568;邮政信箱:连云港市连云区海州湾街道西墅路9号社会治理中心司法局办公室 ;电子邮箱:lyqsfj00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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