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区纪委监委公开通报3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23/7/27 22:17:07

省委巡视期间,区纪委监委结合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行动,严肃查处3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现通报如下:

   1. 连云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副局长刘健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问题。20172月,刘健在帮助园区连云港某有限公司协调电力事宜中,违规收受该公司相关人员所送超市购物卡和香烟。20236月,刘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 连云区住建局党组成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科长常磊违规挂证取酬问题。20133月至20193月、20211月至20215月期间,常磊先后违规将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挂靠到相关公司,并获取报酬36500元。20217月,在全区公职人员挂证取酬专项整治中,常磊未如实报告相关情况。20237月,常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 连云区司法局基层工作科四级主任科员李明军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20158月至20235月,李明军任海州湾街道办事处科员、四级主任科员,区司法局海州湾司法所四级主任科员,区司法局基层工作科四级主任科员期间,违规担任连云港某船务工程有限公司监事,实际该公司由其控制经营。20237月,李明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3起案例暴露出,我区少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纪法观念淡薄、廉洁底线不牢,在高压态势下仍心存侥幸,有的在服务企业中收受礼品、有的将职业资格证书挂靠企业取酬、有的违规经商办企业,扰乱了市场秩序、破坏了营商环境,背离了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反躬自省。

全区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扛起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新型政商关系、优化营商环境的主体责任;要对照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要求,把职能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直面问题、主动纠治;要从严教育管理监督本单位、本系统工作人员,严禁发生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挂证取酬以及其他损害企业利益问题,督促把心思用在岗位尽责上,将精力花在服务全区高质量发展中。全区纪检监察机构要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进一步加大对损害营商环境问题查处力度,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以监督执纪问责“硬约束”护航提升营商环境“软实力”的强烈信号,监督推动全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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