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区纪委监委公开通报3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23/8/15 20:19:22

省委巡视期间,区纪委监委结合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行动,严肃查处3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现通报如下:

1. 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陶明忠违规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等问题。20172月至20223月,陶明忠在担任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综合科科长、立案一庭副庭长、民庭副庭长期间,违反法院系统相关规定,通过本人及其家属先后7次借款给管理服务对象,获取利息15.4677万元。陶明忠还存在其他违法问题,20237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政务降级处分。

2. 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基础科科长季夏俊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接受宴请问题。2021年中秋节至2022年春节,季夏俊先后两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连云港某有限公司相关人员所送超市购物卡;2022年春节前,季夏俊违规接受该公司相关人员宴请。20238月,季夏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 区妇幼保健所副所长谭红违规挂证取酬问题。201212月至20216月,谭红将其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先后挂靠到连云区某药店、连云港市某医药零售有限公司。其中,20161月至20216月,连云港市某医药零售有限公司向谭红支付报酬38770元。20217月,在全区公职人员挂证取酬专项整治中,谭红未如实报告相关情况。20237月,谭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营商环境是一个地方政治生态、经济生态、社会生态的综合反映,也是区域发展的重要竞争力和软实力。上述3起案例暴露出我区少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纪法观念淡薄、政商交往亲清不分,有的违规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有的在服务企业中违规收受礼品和接受宴请、有的违规将职业资格证书挂靠企业取酬。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深刻汲取教训,把牢“亲”“清”政商交往原则,以岗位“小支点”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大格局”。

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扛牢优化营商环境主体责任,持续加强本单位、本系统作风建设,深入落实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部署要求,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全力打造群众和市场主体满意的一流营商环境。全区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在服务企业过程中实干笃行、清正廉洁。全区纪检监察机构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做实做细营商环境监督,严肃纠治违规借贷、吃拿卡要、违规挂证取酬等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对查处的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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