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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区民政局党组关于区委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连云区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24/2/22 17:52:13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7月10日至9月7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民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9月25日,巡察组向区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19项47个问题,区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和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对巡察组提出的反馈意见进行逐项研究,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目标、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切实推动各项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的学习,以照本宣科传达为主,机械照搬、方法单一,交流研讨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以党组、党支部、个人(科级干部)“三学联动”为机制,将3本必读书目纳入学习计划同步制定,实现政治理论学习全覆盖;及时跟进学习《民政部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兜底保障等工作的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领域最新指示精神;截至2023年12月,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8次,党支部专题学习13次。

2.关于“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2023年9月13日学习《习近平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11月8日学习《民政部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兜底保障等工作的意见》;12月4日,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密切关注上级领导对民政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做到及时学、跟进学。

3.关于“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以主题教育为契机开展集体学习,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做到及时规范会议记录,认真开展交流研讨,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4.关于“重要性认识仍需提高”问题的整改

按照《2023年连云区民政局意识形态工作任务清单》,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和理论学习的重点内容,强化民政系统全体党员干部党性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2023年,传达学习意识形态相关文件4次,对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及风险排查2次。

5.关于“阵地建设存在短板弱项”问题的整改

印发预防老年诈骗手册500份,宣传折页3000份,依托街道、村(社区)开展宣传,并委托居家养老服务商,在开展上门服务时机,向老年人介绍诈骗和非法集资常见手段,帮助老人提高防范意识。

6.关于“社会组织意识形态监管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联合宣传部、民宗局,对相关协会进行重点检查,规范协会按章程运行。

7.关于“信息化建设不够完善”问题的整改

汇总省、市民政系统问题和改进建议,向市局反馈;联系区级养老服务平台开发商,对机构管理、上门服务工单统计和监管进行升级优化,提高实用性和直观性。

8.关于“民政保障资金发放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各项民政保障资金均于每月20日前发放。

9.关于“对社区治理工作指导不够”问题的整改

依托社工站,深入落实五社联动机制(以社区为平台,以社会工作者为支撑,以社会组织为载体,以社区志愿者为辅助,以社会慈善资源为补充)。根据居民需求,结合社区资源优势,区民政局进行具体指导,2023年开展5个五社联动公益服务项目,为居民提供便利适宜服务打下良好基础。

10.关于“‘一委三会’运行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2023年8月13-15日,赴相关村(居)现场指导“一委三会”台账;11月16-17日,对全区所有村(居)委会成员,开展涵盖“一委三会”等内容的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培训,切实提高村(居)民自治水平。

11.关于“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功能实用性不强”问题的整改

开展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情况调研,结合需求,现场指导街道、社区根据各辖区实际,优化整合功能室,保留、扩展常用功能;指导街道、社区制定活动计划,常态化开展活动;完善考核评估细则,结合日常检查和运营周期考评,激励、督促各中心良性运营。目前全区44处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正常。

12.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制定《连云区街道居家养老服务及养老中心运营服务项目考核办法》,完善考核流程和方式,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并结合平时抽查情况,将考核结果进一步运用,区分等次,拨付相应经费。

13.关于“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

每月开展护理员培训、考核;逐步增加护理人员数量,优化排班方案;开展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征集意见4条。

14.关于“项目清单不合理”问题的整改

制定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完善适老化改造申请、评估、改造、验收流程,综合考量省定改造清单和老人实际需求,在评估中充分征求老人意见,合理制定改造内容。

15.关于“改造内容超标准”问题的整改

制定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完善适老化改造申请、评估、改造、验收流程,全过程监管改造内容,做好实际改造内容与评估结果核对,对服务商擅自为老人变更改造内容和超出改造标准的不予支付。

16.关于“过程管控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制定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完善适老化改造申请、评估、改造、验收流程,全过程监管改造内容,每个步骤均核实一次服务对象身份信息;对评估结果中设施设备价格进行多方询价,合理确定价格区间;做好实际改造内容与评估结果核对,确保设施设备质量、价格在合理范围;严格验收手续,做到完成一户验收一户,对改造结果开展抽查和后续跟踪。

17.关于“委托评估协议后补”问题的整改

严格采购手续,规范流程,杜绝手续不全开工现象。

18.关于“落实双重管理责任有缺位”问题的整改

加强与业务主管单位的协调,2023年11月至12月,联合宣传部、市场局、住建局、林海局等多家业务主管单位,对相关协会进行8次联合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协会商会的内部管理。

19.关于“管理方式单一”问题的整改

2023年7月6日起,民政局联合财政局、审计局对相关社会组织账目进行检查,规范财务制度;8月3日,民政局召集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体局、林海局等10家业务主管单位召开社会组织整改推进会。截至2023年12月25日已对符合注销登记情形的38家社会组织给予简化程序注销。

20.关于“借用人员任职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加强对相关社会组织的指导,严格督促其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加强管理,完成该组织的法人变更。

21.关于“公益性公墓规划选址定位不准”问题的整改

目前正在和资源分局等部门协调沟通公墓用地问题,并在后续过程中积极跟进和配合。

22.关于“齐抓共管责任未压实”问题的整改

落实《连云区殡葬改革长效管理办法》,并压实各部门、街道和村社的责任,发现问题能够及时整改;进行冬至前督查,引导祭扫人员在祭祀台集中祭拜,避免发生森林火灾,后续将继续在重要祭扫时间节点进行督查;落实每月新死亡人员安葬信息跟踪制度,避免散葬乱埋“回潮现象”发生。

23.关于“行业监管措施不力”问题的整改

加大对公墓的监督指导,并开展季度性督查工作;针对各街道和村社开展培训,讲解最新节地生态安葬政策和困难群体优惠等相关文件。

24.关于“重要人事任免程序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干部任用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关于党员干部的相关章节,在下一步工作中按照区委组织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各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试行)》文件要求,严格落实选拔任用程序。

25.关于“项目申报、资金使用决策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规定,细化养老服务体系专项资金使用措施,规范项目申报、资金申请流程,完善前置手续,手续齐全后上党组会研究。

26.关于“尊老金发放动态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年度尊老金发放核查工作,明确核查对象、时间、相关要求。与市殡仪馆对接,比对死亡人员名单。

27.关于“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不精准”问题的整改

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每月与区残联核对残疾等级变动、残疾证即将到期未换证和未享受护理补贴的重度残疾人等信息;每月两补数据与低保、特困、殡葬以及残联提供信息综合比对,协调人社、公安等部门做好两补数据与工伤保险、户籍信息的比对工作。每年至少组织1次残疾人两项补贴相关工作人员培训,针对政策解读、两补系统操作、动态监测管理等方面进行讲解,全面提高业务经办人员服务水平,已于2023年8月18日,完成对各街道民政办主任、各社区民政专干的业务培训。

28.关于“对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根据市级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细化养老服务体系专项资金使用措施,落实资金监管制度,每年联合财政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通报结果。

29.关于“项目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

制定《连云区社会福利中心工程项目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参照项目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项目审核流程;严格对供应商资质的审核。

30.关于“项目管理资料不完备”问题的整改

制定《连云区社会福利中心工程项目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连云区社会福利中心合同管理制度》;参照相关制度,做好项目过程监管,留存相关资料。

31.关于“街道(社区)实施项目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根据市级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细化养老服务体系专项资金使用措施,将项目申报、审核纳入措施范围,规范流程,明确建设要求和监管措施,做好资金使用绩效评价。

32.关于“支出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财务人员和业务人员加强规章制度学习并严格执行;做好“四岗”把关,层层审核,杜绝票据不规范现象;落实慈善基金会资金支出制度,所有大额资金上会研究,确保支出规范。

33.关于“政府采购备案制度执行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开展政府采购备案制度学习,2023年10月12日,组织福利中心2名相关负责人参加采购人业务及“苏采云”系统培训;2023年11月,组织福利中心3名相关工作人员认真研习“苏采云”系统,学习《关于印发江苏省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明确采购人主体责任的通知》文件精神;2023年12月1日,对6名福利中心部门负责人进行政府采购业务培训。下一步,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手续,加强采购工作管理。

34.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明确职工福利发放程序,将所有职工福利均从工会统一列支,每次发放均附清单明细,并要求领取人签字;与区核算中心联系,将智能火灾探测器入固定资产账,并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将固定资产及时入账,确保账实相符;区福利中心食堂已使用正式发票入账,并附商家原始供货单,同时,开通福利中心食堂账户银行网银,通过网银向供应商支付,杜绝使用个人账户结算。

35.关于“个别人员存在重复领取餐费补贴现象”问题的整改

对2名工作人员进行谈话教育,退回重复领取的餐费补贴940元;完善区社会福利中心厨房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监管。

36.关于“党组成员没有分工”问题的整改

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于2023年10月16日印发《关于调整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分工的通知》。

37.关于“党组议事规则不明”问题的整改

修订完善《连云区民政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连云区民政局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并于2023年10月31日印发,进一步明确了党组议事和行政议事事项,按要求规范各类会议记录。

38.关于“议事决策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严格落实新修订完善的《连云区民政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原则,党组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后,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并形成决议。

39.关于“规定动作落实不细”问题的整改

分别于2023年9月19日,12月8日,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创建党建+“五社联动”支部品牌,建成墟沟街道“五社联动”示范点,10月中旬公开征集2023-2024年度“五社联动”公益服务项目,“星梦启航关爱困境儿童”、“幸福花开 情暖空巢”等5个项目入选。

40.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区民政局党组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了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按要求于2024年1月12日单独召开区民政局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发言材料经党组书记审阅把关后,提前报区委主题教育联络组审核。

41.关于“‘三会一课’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修订完善《区民政局“三会一课”制度》,及时开展党支部活动。2023年,组织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8次,支部学习14次,带头讲党课6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1次,做到会议记录、档案要素齐全、内容详实。

42.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分别于2023年9月19日、12月8日党组会议上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2月14日印发《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制定《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登记表》,并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43.关于“日常监督形式单一,监督渠道不广”问题的整改

2023年7月至12月,参加民政局党组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党风廉政会议共8次。研究“三重一大”议题23个。对适老化改造、民生兜底保障政策的落实等重点领域做好跟踪监督。

44.关于“选人用人工作有待规范”问题的整改

深入学习区委组织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各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试行)》文件精神,并在下一步工作中严格贯彻落实。

45.关于“党组落实整改责任压得不实”问题的整改

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明确2021年区委巡察组“回头看”中整改未清零见底问题的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严格落实新修订完善的《连云区民政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区民政局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46.关于“落实巡察整改长效机制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严格落实《连云区殡葬改革长效管理办法》,2023年冬至期间,开展殡葬改革长效管理机制落实情况督查5次,下达整改通知书2份;印发冬至、春节期间安全祭扫致全区人民一封信海报77份。

47.关于“整改实效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

针对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内容单一、功能发挥不全面等问题,开展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情况调研,结合需求,现场指导街道、社区根据各辖区实际,优化整合功能室,保留、扩展常用功能;指导街道、社区制定活动计划,常态化开展活动;完善考核评估细则,结合日常检查和运营周期考评,激励、督促各中心良性运营。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区民政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不断深入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和提升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和“回潮”。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对照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要求,持续跟踪督办,确保按照既定计划长期落实。对尚未启动整改的关于“公益性公墓规划选址定位不准”问题,下一步将积极配合资源分局等部门,共同推进问题整改落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8-82309471;电子邮箱lyq_mzj@163.com。

 

 

中共连云区民政局党组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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