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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连云区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连云区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24/3/16 15:17:45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三巡视组于2023年7月3日至8月31日对连云港市连云区开展了巡视,并于10月11日进行了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视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区委将省委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紧抓快办,严格对标对表,明确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拿出过硬措施,全力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迅速落实到位。截至目前,巡视反馈的5个方面48个问题142项整改措施中,18个问题83项整改措施已完成,59项整改措施取得明显成效,如期完成阶段性任务。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整改自觉。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意见后,第一时间召开区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原文学习传达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研究部署省委巡视整改落实工作。迅速成立以区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区党政班子领导为成员的省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8个专项整改组和督查组,明确责任、细化分工,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区委常委会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对照检查,剖析问题根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夯实整改基础。

二是压实责任链条,形成整改合力。先后召开5次领导小组会议,严格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要求,修改完善整改方案,按照“可量化、可操作、可评估”标准制定142项整改措施,逐项明确牵头区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坚决扛起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认领6项整改任务,一线调研、积极部署,推进重难点问题解决;领导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推动分管领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各责任部门对照整改目标和时限进度,积极推进问题整改销号,着力构建上下联动、一体推进的生动局面。

三是强化督促指导,确保整改到位。将巡视整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和区委巡察重点,区级层面先后召开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专题会办会7次,梳理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研究下步措施;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巡察机构职能作用,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落实,建立健全动态督查机制。围绕思想层面是否重视、整改措施是否落实、支撑材料是否详实三个方面,对31家牵头单位开展为期一周的全覆盖督查,督促推进问题整改,确保高质量完成巡视整改工作。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1.关于“招引项目重‘包装’轻实效”问题的整改

(1)梳理已签约未开工项目45个。经逐条摸排并与属地确认,截至目前已投产项目3个,正在建设项目11个,基本流失项目22个,保留继续推进项目9个。

(2)对10个小项目涉及的4家载体单位,在2023年招商引资考核中核减相关数据。严格审核新招引项目材料,确保项目数据真实有效。

2.关于“经济数据存在‘注水’现象”问题的整改

(1)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认定外资数据,在传统要求出资证明材料基础上,增加企业实体化运作的佐证材料,经报省商务厅审核认定未发现虚假外资情况。调整完善外资考核办法,2023年未对区属国企下达外资考核任务。

(2)监测企业统计数据,加大报表审核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发现错误及时纠正;对联网直报企业采取视频联络沟通,及时解决报表上报问题。开展统计法规宣传,结合《统计法》颁布40周年宣传活动,在全区6处地标大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所有9个街道板块同步组织普法活动,发放宣传手册150份、普法读本100本。组织辖区重点企业、新入库企业专题培训会3次,培训贸易类、服务业类、工业类企业统计人员200余人。

3.关于“重大固废安全隐患长期存在”问题的整改

(1)启动工厂化规模治理工作,督促相关企业加强项目周边水体质量监测。编制完成《防汛抗台专项应急预案》《综合应急预案》,加强施工现场值班值守,确保周边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2)督促中核环保加快开展碱渣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每月组织第三方机构对碱渣场周边河道进行监测,目前已开展监测5次,监测因子均达Ⅳ类地表水标准,未发现水质超标情况。常态化对辖区涉废企业开展规范化管理和检查,危废处置利用率达100%,有效降低辖区固危废环境风险。

4.关于“污染防治攻坚成效不够显著”问题的整改

(1)成立由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国考断面达标攻坚领导小组。制定国考断面达标攻坚方案并取得明显效果。2023年度烧香河烧香北闸、排淡河大板跳闸两个国考断面平均水质全部达Ⅲ类省、市考核要求,为有监测记录以来最好水平。

(2)认真开展大气污染问题“清底”、“百日攻坚”、空气质量提升等专项行动,现场检查企业100余家次;序时推进大气染防治工程项目102个,完成生物质锅炉改造66蒸吨,散煤治理清洁能源替代260户;加强秸秆禁烧巡查管控,全区实现“零火点”;制定重污染天气管控清单,港口散货堆场落实“湿法作业”。

5.关于“党建第一责任落得不实”问题的整改

(1)省委巡视反馈后共召开区委常委会9次,均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推动制度执行常态化、规范化。

(2)召开2023年四季度区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调度推进市对区党建考核指标。调整区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系指导责任分工,组织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1次专题调研、解决1件党建难题,常态落实联系指导责任。

(3)定期组织开展党建业务培训,推动机关基层党组织补短板、抓规范、促提升。建强机关党务工作者队伍,充实人员力量。对区级机关单位党组织开展现场督查,推动问题整改,不断提升机关党建规范化水平。

6.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得不牢”问题的整改

(1)2023年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次。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加强对班子成员及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组织对开发园区、区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谈话提醒,并常态化坚持。

(2)及时推送提示单、制发《履责提醒函》《督办函》,监督推动履行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

(3)建立组织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巡察机构、政法部门、审计机关、信访部门等定期会商、信息共享机制,实施“三个必谈”工作机制,绷紧廉洁自律之弦。

(4)建立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要求区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必学、自我核查必做、填报内容书记必审、民主生活会必报等制度规范,切实提高填报准确度。

7.关于“党员队伍管得不严”问题的整改

(1)指导基层党组织对照《连云区发展党员规范指引》,规范发展党员程序和材料归档,完成新发展党员指标。组织开展发展党员风险排查,及时做好防范。

(2)组织开展7个领域党组织书记培训班,举办“1+4”党支部书记轮训培训,提升基层党组织书记能力水平。组织开展党规党纪专题教育,提升党员党性观念和纪律意识。

(3)从严从实把好干部选任审核关口,在全年干部调整中,均严格坚持“凡提四必”、廉洁自律“双签字”,对考察对象进行任前联审,征求考察对象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等方面意见。

(4)对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查处情况进行通报,拍摄警示教育片,在全区开展严禁酒驾醉驾专题警示教育;严查酒驾醉驾背后作风问题。

8.关于“监督职责缺失缺位”问题的整改

(1)针对国企违纪违法案件暴露的突出问题,制发纪律检查建议1份,督促开展廉政教育,健全完善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做实以案促改。

(2)深化开发园区和国企监督机制改革,统筹调度使用开发园区和国企纪检监察力量,强化国企和开发园区日常监督。

(3)发挥派驻监督作用,通过参与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会议、重点工作监督等,强化对监督单位日常监督。组织派驻组干部参加业务培训8次,安排国企、派驻组和街道纪检干部参与跟班锻炼、巡视巡察、留置案件办理,不断提升国企纪委、派驻组履职能力。

9.关于“‘放管服’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

(1)对赋予乡街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进行梳理调整,制定印发《连云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连云区赋予乡街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行政许可及公共服务类)清单的通知》,核定15项赋权事项继续由乡街办理,整改收回10项赋权事项。

(2)在连云区人民政府官网、江苏政务服务网、“美丽连云”微信公众号发布和宣传惠企政策,提高企业群众对政策、措施的知晓率和受惠率。在政务大厅摆放“惠企政策”宣传册,滚动宣传“苏政42条”等惠企政策,打造“一站式咨询”服务。设立惠企政策综合服务专窗,专人负责惠企政策的咨询和受理工作。

(3)召开政务服务特邀监督员工作推进会,组织学习相关制度规范,提升监督能力与监督质效。监督员以办事群众和体验官身份,走进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等服务一线全方位体验办事流程,开展政务服务实时监督。组织监督员参加政务服务证会、企业上门政策宣传及问卷调查活动,开展监督活动5次,提供意见建议12条。

10.关于“营造‘四敢’氛围不浓厚”问题的整改

(1)制定《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十项重点任务》,注重将综合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使用有效衔接,结合“担当作为好干部”推荐情况,加大对乡街和园区一线干部的鼓励激励和关心关爱力度,专项开展乡街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

(2)结合主题教育,制定《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4名不担当不作为干部进行组织调整,动真碰硬畅通干部“下”的渠道。

11.关于“旅游市场乱象整治不力”问题的整改

(1)组织多个单位部门联合开展旅游市场整治工作,先后成立文旅市场检查专班、旅游市场整治工作专班,设立打击黄牛、宾馆、餐饮等专项工作组。梳理暑期旺季旅游市场存在问题6大类,出台《连云区常态化开展旅游市场整治工作方案》。持续开展旅游市场明察暗访活动,旅游市场秩序井然有序。

(2)开发计量智慧监管系统,对连岛景区57家餐饮经营单位配备放心消费秤和监控设备,杜绝商户违规称量。制作重点海鲜产品实图明码标价牌,配发68家景区餐饮饭店,供消费者参考选择。

12.关于“‘四类场所’安全隐患较大”问题的整改

(1)对重大危险源对表逐项排查,聘请行业专家做好重大危险源交叉互查工作,压降整体危险性。每季度召开化工企业安全总监联席会议,及时消除消防安全生产隐患。

(2)常态化加强群租房底数摸排和动态管控,做好应录尽录、应管尽管。加大群租房火灾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分类施策、强化管理,全力清除消防安全隐患。

(3)推动全区“九小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标识化管理,张贴消防安全标识牌。开展重点工贸企业应急疏散演练月行动,深入辖区劳动密集型企业排查隐患。对校园周边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排查学校48所、周边场所108家,整改火灾隐患148处。

13.关于“海洋渔业安全监管缺位”问题的整改

(1)成立监督专班,持续开展海洋渔业安全领域专项监督,制发《督办函》《履责提醒函》3份,监督推动制定海洋渔业执法“一图两规三制”、海上联合巡航机制,严查违纪违法问题。

(2)对辖区从事养殖生产的养殖辅助船安装定位设施,设置电子围栏,定期核查监控船舶信息,加强养殖辅助船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整治,查扣后按“三无”船舶处理规定进行依法拆解。制定《连云区“三无”渔船动态清零常态化工作管理措施》,形成“三无”船舶的长效管理体系。

14.关于“推诿扯皮不担当”问题的整改

(1)落实区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工作与区12345政府热线协作配合机制。快速核查处置12345工单办理中的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严厉查处群众诉求推诿扯皮行为。

(2)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12345热线首接诉求处置规范的通知》,明确12345热线首接诉求处置规范,提高办件质效。通过线上视频、线下会议和实地考察的方式强化区级平台业务学习培训。

(3)严格落实“依港管船、集中停靠、定人联船”等管理制度,加强多部门联合执法,构建海洋渔业、海事、海警等涉海部门联防联控工作格局。持续推进渔港渔船防污染监管工作,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4)对悦之家月子会所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相关投诉问题已协调解决。制定《连云港市连云区产后母婴照料服务机构卫生管理办法》,定期对全区现有的4所月子会所开展卫生管理抽查,防止传染性疾病传播。

15.关于“违规收取、侵占挪用学生伙食费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

(1)扎实开展学校食堂领域专项整治,下发以案促改通知书,督促主管部门履行行业监管责任,推动抓好学校食堂日常管理。

(2)加强食堂人员管理,开展业务专题培训,切实提升教育系统食堂财务规范化水平。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学校食堂管理制度要求,加强日常管理,规范食堂财务收支管理。加强信息公开,做到“双公开一清零”。

16.关于“‘阳光平台’管理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

(1)监督推动成立中小学食堂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应急采购外采审批的通知》,严查违纪违法问题。

(2)加强食堂“阳光平台”直采管理,各校食堂成立“阳光食堂”直采平台采购与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价格异常调查机制,不定期更换供应商,做到货比三家。专人监测各校食堂食材采购价格,对同类食材价格异常的情况及时进行预警提醒。对质次价高、质同价高的食材供应商进行约谈。加大公示力度,提高阳光食堂管理水平和透明度,明确各方责任,减少管理中存在的漏洞。

(二)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1.关于“核心载体运行质效不高”问题的整改

(1)市级层面已成立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的上合物流园建设发展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拟争取成立上合物流园专门机构,并制定物流专业人才招聘计划,作为招引人才的平台载体。

(2)积极落实中欧班列论坛签约成果,印发鼓励物流企业集聚发展试行方案,鼓励园区物流企业创建3A级标准。对低效运营物流空壳公司进行清理,已清理80家。

(3)主动服务宿连航道(京杭运河至盐河段)整治二期工程连云港段建设,该项目已列入2024年省重大项目,建成后将打通便捷的内外贸水上出海通道,实现更高质量的海河联运。

(4)以市场化方式推动班列运营,园区班列发运平台建成运营,2023年中吉乌班列共发运82列次1224车。多次与市相关部门沟通汇报,争取将园区班列发运纳入市级统筹,并通过稳定发运争取纳入国铁国际班列计划。

2.关于“开放平台功效发挥不足”问题的整改

(1)围绕自贸试验区现代服务业和总部集群产业注册需要,积极开展实用型制度创新,整理形成两项行政审批类制度创新,围绕企业运营过程中执法、司法环节,形成三项行政服务类制度创新。

(2)设立办件季度汇总制度,专题研究赋权事项办理难点堵点,针对高频办件事项,设立“自贸试验区专窗”,实现赋权事项“一窗受理”;召开港航贸易服务产业招商座谈会,积极对上申请赋权。

(3)依托自贸试验区港航贸易物流业、产业发展资金管理等政策优势,积极推进港航服务中心、跨境电商产业园建设;高质量建设港航数字商务服务平台,培育本地企业成长,提升市场活跃度。

(4)编制自贸试验区块范围内相关地块控规,制定零公里地块商业集群、跨铁路桥东地块港航服务业集群等开发项目方案,完成自贸试验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初步规划,整理推进对应地块挂牌工作。

3.关于“融入区域发展格局主动性不强”问题的整改

(1)深入研究落实“十四五”江苏沿海发展规划,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推动省市相关规划政策落地落实。加强与徐圩、市开发区联动发展、协同发展,加快融入港产城一体化发展布局。

(2)全面完成“五经普”清查工作,采集单位数9321家、较“四经普”增长122.5%,采集个体户10609户、增长59.2%,力促经营在区单位应采尽采。发挥组合优势,加快推动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海洋生物等产业项目建设。

(3)对照《江苏省化工园区管理办法》,编制《连云临港化工新材料产业园设立可行性研究报告》,积极对接省、市化治办咨询新设立化工园区的申报事宜,组织编制选址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等材料。

4.关于“宏观战略谋划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1)区委常委会5次专题研究会办海洋经济重点事项;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先后11次赴基层一线调研海洋经济发展,撰写调研报告;区委全会将“矢志不渝经略海洋,奋力实现蓝色经济显著提升”作为2024年连云区奋力推动现代化国际海滨城区建设巩固增效的六项重点举措之一,予以重点推进。

(2)举办“加快建设海洋强国”专题学习报告会,邀请中国海洋大学海洋发展研究院副院长韩立民作《科学经略海洋,建设海洋强区》专题报告,帮助分析形势、理清思路、形成对策。

(3)梳理区级审批用海及相关情况,形成连云区确权海域资产情况报告;修编实施《连云港市连云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优化近海养殖布局;成立南极磷虾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推进南极磷虾全产业链发展;编制完成全区海洋渔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并推进实施。

(4)将海洋经济工作列入区年度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目前正在制定完善2024年度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考核实施细则。

5.关于“产业转型升级严重滞后”问题的整改

(1)中核田湾200万千瓦滩涂光伏项目陆上部分主体完成、海上部分加快推进。1.9GW光伏配套产业项目完成比选,近期签约。南极磷虾产业园加快建设,“深蓝号”累计完成捕捞量超4万吨,加工虾粉超5000吨,并全部回运;项目一期年产600吨南极磷虾油生产线已试运行。

(2)连岛至秦山岛海上旅游公交线路正式开通;完成前三岛精品生态海岛渔旅综合体方案设计、前三岛海岛老旧营房、防空洞等改造,升级车牛山岛原宿舍等配套设施,延伸打造海岛度假、海岛垂钓等精品微项目。

(3)以渔港经济区建设为抓手,多层次争取发展资金。升级改造连岛渔港,连岛渔港防波堤及码头工程已竣工。探索深海网箱养殖和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推动南极磷虾高值化利用开发,为全区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打牢渔业基础。

6.关于“连云新城发展停滞的状况未改变”问题的整改

市政府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市推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江苏省中医院连云港医院(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已完成一期工程施工图设计、建筑方案设计等工作,正在推进环评、交评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工作。召开连云新城入海水道以西片区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整合方案专家评选会,优选设计单位对详细规划进行深化编制。

7.关于“破坏生态环境问题高发频发”问题的整改

(1)2023年10月以来,开展“双随机”检查16家次,接受省市异地交叉互查2轮,灵活运用无人机、走航车等辅助手段加大执法力度。2023年立案15件,处罚100.49万元;进企业开展“以案释法”宣讲、“环保接待日”活动10次。

(2)岸线修复项目已停止,《连云港市连云新城基础工程和岸线修复工程整改方案比选研究论证报告》方案已通过市级评估论证,等待省自然资源厅意见。

(3)宕口修复设计方案已完成,明确各宕口修复工作交由海发集团统一实施。施工单位已进驻牛栏嘴、黄泥湾、跃进村宕口施工,目前主要开展坡面清理工作。

(4)严格环评审批,建立重点污染物排放储备库,完成建设项目环评报告审批22个,网上登记表备案76个,核发排污许可证34家,结合“综合查一次”工作开展环评检查,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

(5)2023年11月16日,华乐合金超低排放有组织改造与评估报告在中钢协网站公示,完成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工作。

8.关于“政商关系‘亲清’不分”问题的整改

(1)扎实推进营商环境评价9个省指标、1个市指标和3个满意度,有的放矢、固强补弱。持续推动急难愁盼问题化解,帮助企业群众解决合同签订纠纷、执法检查过度频繁及各类民生实事50余件,有力推动全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2)运用“四种形态”严查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监督推动职能部门靠前服务企业。

9.关于“侵害企业利益行为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1)针对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执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规范行为,通过现场执法监督、案卷评查等方式进行检查。建立“综合查一次”平台,所有“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等涉企检查均须平台报备。根据执法需求合并检查事项,编制场景清单42个,出台工作流程,严格规范行政检查行为。

(2)制定《连云区商务局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实施细则》,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严格做到一案一卷,案卷材料规范齐全,杜绝违规违法行为再次发生。加大追查力度,并已找回部分缺失卷宗材料。

(3)召开监督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督促相关职能部门针对营商环境短板不足进行整改;扭住牵头部门责任,监督推动“综合查一次”机制落地运行,督促规范执法检查程序。

10.关于“债务形成资产质量低下、效益不高”问题的整改

(1)督促各国有企业严格执行《连云区区属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出台国企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将增加对企业闲置资产的盘活情况纳入考核内容。

(2)区属国企对现有经营性资产进行梳理排查,制定盘活方案,充分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对部分厂房消防设施开展维修升级,做好结构性改造,有针对性地开展项目招引工作。对已出租的资产,加大租金清收力度。

(3)海发集团对所有经营性资产进行梳理并推进产权证办理,目前已办理连云新城鹰游山路两宗地块,文体中心一宗(2本证)。

(4)完成云港集团资产出租管理办法的修订,提升公司资产保值增值能力。编制《25宗收购资产问题与整改报告》,为后期资产盘活奠定基础。

11.关于“‘两高’产业依赖症突出”问题的整改

建立近期能耗增长重点企业清单,制发预警提示函。对“十四五”期间投产项目开展节能验收检查。督促11家重点用能企业开展年度能源审计工作,目前三吉利、氯碱等已完成,其他正在加快推进。推动企业加大节能技改力度,丰益氯化钠废水处理、华乐超低排放项目已投用,华乐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进入环评修编阶段,华乐3MW屋顶光伏项目已完成备案准备施工,三吉利屋顶光伏项目建成投产。

12.关于“科技创新引领作用不强”问题的整改

(1)建立全区高新技术企业拟申报企业清单,摸排2024年拟申报高企21家。严格落实上级科技发展和人才引进相关奖励政策,全年兑现奖补资金1300余万元。2023年,2家企业获批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9家企业获批高新技术企业,引进3家市外有效期内高企,96家企业获批科技型中小企业,5家企业获批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2023年9家企业入选市高企培育库,17家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新增“JITRI-企业联合创新中心”1家,入选市科技成果转化计划项目2项,获批2023年江苏省产学研合作项目立项3项。积极对拟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情况摸排动员,对拟新申报及复审的15家企业开展政策宣传及服务。

13.关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理念缺失”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23年鼎观、星驰等新开工项目盘活低效用地约380亩,项目容积率均不低于省控标准下限。完成环球铜业地块收购工作,启动化工园区危化品停车场及公共配套工程规划论证工作,拟将原环球铜业地块作为项目用地进行比选论证。总投资50亿元凯实电池关键材料项目落地开工,盘活了548亩低效用地和214亩闲置土地。积极招引项目入驻鑫海紫菜园,推进微生物菌添加剂等项目尽快签约入驻。

14.关于“干部梯队建设不合理”问题的整改

(1)编制《连云区2024-2028年公务员队伍建设规划》,加大年轻公务员招录力度,公务员队伍年龄结构进一步优化。

(2)对部分政府部门班子结构进行优化,提拔交流3名作风硬朗、专业匹配、担当实干的“80后”干部,进一步优化班子年龄结构。

(3)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结合“山海新锋”行动,选派7名表现突出、发展潜力大的年轻干部到挂钩村(社)实践锻炼,选派10名业务能力突出的年轻干部到园区发展一线挂职历练,选派30名综合能力强的年轻干部奔赴抽水蓄能电站等重点项目建设一线,在干事中淬炼能力本领。

15.关于“选拔任用程序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1)在全年干部调整中,严格坚持“凡提四必”、廉洁自律“双签字”,对考察对象进行任前联审,向区纪委监委、公检法、信访等部门征求考察对象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等方面意见。

(2)事业单位、劳务派遣人员担任中层职务混编混岗问题,通过免职、规范任职等措施整改到位。对宿城街道、板桥街道、区住建局等3家单位分管领导进行约谈。

(3)通过免职、提拔交流、调整分工等方式,调整7名在同一岗位任职超过10年的干部。

16.关于“资产收购无序无度”问题的整改

(1)针对海发集团、云港集团资产收购无序无度问题开展调查工作,制发督办提醒函2份,督促妥善解决相关问题。

(2)国资监管部门已制订了《连云区区属国家出资企业重大事项管理暂行办法》,正在履行发文程序。云港集团委托专业机构重新制定、完善公司各项管理制度43项。

(3)海发集团已与专业法务团队对接,针对云洲智能项目开展了分析、研判。

(4)针对云海置业所持地块长期闲置情况,海发集团已加快推进该地块招商工作。

(5)云港集团积极协调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的相关税收事项,梳理东茂矿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违约行为,根据实际情况,通过申报债权、法院执行等法律措施追索损失。

(6)云港集团已制定《投资管理制度》,强化招商引资前置环节,提升项目准入门槛,规范资产收购程序。

17.关于“工程建设领域乱象丛生”问题的整改

(1)推进招投标方面智慧监督平台建设,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强化关键领域日常监督。

(2)梳理全区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招标公告标段8个,开标标段9个,云港集团招投标项目47个、海发集团招投标项目15个,未发现虚假招标、拆分发包、指定分包等现象,未发现存在问题的第三方机构。

(3)云港集团完成对连港建设库内名单进行综合考核,对9家不合格供应商直接剔除连港建设供应商库;海发集团完成供应商库综合考核,对2家不诚信的单位进行限制准入;依法、依规对项目招标过程加强监督,受理举报事项1起。

(4)推动海发集团、云港集团完善内控制度,对所有项目严格按照投标法规定进行招投标。非必须招标项目严格落实国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择优选用。

(5)组织全区建筑工程领域招投标业务培训会议,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专业水平。组织海发集团、云港集团全体工程建设领域业务人员进行招投标培训和廉政教育3次,推动依法依规开展工程建设工作。

18.关于“教育发展不均衡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1)落实“连云区教育教学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推进“课堂教学效益年”工作,开展“课堂新样态展示”活动。连云港高级中学牵头成立东部高中教育联盟,海滨中学积极参加联盟活动;海滨中学与无锡立人高级中学组成结对校。2023年12月海滨中学完成省三星级高中复审。

(2)2023年9月,东港中学整体搬迁至新校区;东港中学原校舍作为云山小学西校区使用,云山小学西校区一年级招收8个班,五六年级整体迁入;东港中学海棠校区投入使用,招收七年级6个班165人;棠梨、海棠2个社区107名适龄儿童划为墟沟小学招收范围。加强幼小初优质教育资源衔接共建,规划建设东港中学连云新城校区。

(3)东港中学周边常态安排5名护学岗,周边道路智能化交通设施项目完成违法曝光屏、违法抓拍系统、测速前端设备、智慧斑马线系统安装;东港中学学生通道(228国道下穿隧道项目)建设已纳入年度区民生实事,计划8月底前建成投用。

19.关于“医疗服务保障能力不足”问题的整改

(1)2023年累计组织全科医生规培、助理全科医生、市级适宜技术和院感等培训438人次。修订《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系统行风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公立医疗机构均在显著位置公布医德医风举报电话,开展行风督查1次,督查医疗机构5个,发现问题21条,已全部整改。

(2)2023年,指导东方医院、149医院等综合医院严格落实《人才引进与管理实施办法》和《医院特需人才引进方案》招聘高层次人才。加大现有人才培养力度,制定东方医院在职攻读硕士、博士管理办法和重点人才管理办法,3名医生取得在职硕士学位。

(3)墟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棠梨分中心已于2023年10月10日正式投用。墟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平山主院区、连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桃林院区等5家卫生服务机构已开设夜诊服务。

20.关于“‘问题楼盘’监管化解不力”问题的整改

全部13个住宅类问题楼盘办证难题有效化解,5660套房屋已具备办证条件。恒泰悦珑府项目7、8、9、12、13、15#共6栋楼开展集中交付,具备交付条件共266户,已实际交付124户,其他楼栋建设工作正按照“保交楼”计划有序推进。瞰海阁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正在推进产权证办理。康鹏大厦项目已完成消防整改及评估工作,正在按照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开展竣工测量和规划核实工作。龙港商业广场项目工程建设均已完工。目前,项目商铺竣工测量工作已完成,正在有序推进规划核实及竣工验收工作,部分已网签公寓现已实现交付。与翔龙湾小区开发企业协商一致,已具备办证条件,23户已完成交付手续。顺福商务大厦、金满楼、院前大厦、城市梦想家4个商业楼盘拟通过破产清算、寻求新的投资人等方式,化解矛盾进行处置。

21.关于“火情火灾易发多发”问题的整改

(1)建立健全森林防灭火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实行包片包干责任制,在防火卡口、林区重点地段强化森林防火宣传;提升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功能,规划建设全区森林防火智慧监测预警系统,新建16处蓄水设施。

(2)认真做好2024年度森林防灭火工作谋划,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机制,抓好救援队伍训练演练,切实提高技战术水平。对全区78个重点防火卡口人员和设施进行优化调整;新建13个智能监测点,即将投入使用。

(3)召开全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部署推进会议,制定《连云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成立燃气专项行动工作专班,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组织燃气宣传活动7次、燃气安全培训8次,排查企业917家、录入专项整治APP达100%,发现安全隐患425条,已整改425条。

22.关于“履职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发布《关于对蓝色海湾海域实行禁养禁捕封闭修复管理的通告》,累计开展巡查行动213次,现场查处和劝阻非法行为16次,放生缢蛏1.2万余斤。坚持常态化巡查制度,开展不间断巡查,全力杜绝蓝色海湾海域非法养殖。

23.关于“2019年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专项巡视反馈的22条问题中,‘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标准质量不高’‘旅游环境有待改善’‘宗教管理存在漏洞’‘安置房办证’等4个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在组织实施暑期旅游市场专项治理行动、常态化开展市场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加大重点时期、重点行业的执法力度,持续巩固专项治理成果,暑期、国庆旅游日均投诉量与“五一”期间相比分别下降85.7%、68.2%。

(2)涉及的茗怡花园、鸿桥花园、瑞丰翔龙湾3个未上房或未办证安置房项目,共478套,均已符合上房和办证条件。

24.关于“中央环保督查和审计整改进展缓慢”问题的整改

(1)发放《审计整改工作提醒函》,提醒其需按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整改,16个问题中已完成14个问题的整改工作,整改完成率87.50%。

(2)严格开展海州湾国家级海洋公园内养殖管理,完成对禁养区内违规养殖清理,“海水养殖存在违规”问题已整改到位,建立常态化管控机制,不定期开展非法养殖巡查,严防新增海上非法养殖。

(3)截至目前,荷花街、黄泥湾、老君堂村(美乐家园)、跃进村、牛栏嘴、墟林老君堂村宕口修复工程基本完成;老君堂后腔宕口正在组织坡面清理。加大对山体资源巡查、检查力度,持续打击私挖乱采等破坏山体的违法行为。

(4)华乐合金无组织排放改造、有组织排放改造、清洁运输均已完成,大宗物资全部采用国六排放标准车辆运输,主要污染点视频监控、颗粒物微站安装完成。

25.关于“海洋资源监管缺失缺位”问题的整改

成立工作专班,对区内9起涉海案件线索进行排查,对2起非法用海问题进行核查,均按法定程序推进处理。同时,加大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及《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畅通群众举报涉海违法犯罪线索渠道。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连云区委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整改有关要求,坚持任务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后续整改工作,为现代化国际海滨城区建设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一是提高站位强担当,坚决扛牢巡视整改政治责任。坚决把巡视整改作为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不讲条件、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从常委班子做起,从党政负责同志抓起,压实整改责任,带头担当作为,坚决兑现各项整改承诺。

二是抬高坐标抓落实,加快推动整改任务落地见效。牢牢把握省委巡视明确的时间节点,狠抓措施落实,加强督查调度,严格销号标准,确保剩余29个问题58项措施2024年10月前整改到位;1个问题1项措施,2025年6月前整改到位。

三是从高要求促发展,持续抓好整改成果转化运用。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一体推进,把巡视整改与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以扎实整改成效推动连云各项事业不断取得新进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18-80328218;收信地址:连云区海州湾街道金海路3号(706室);电子信箱:lyqwxcb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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